市勞模退休後能在春節前後得到300元,省以上勞模(含省勞模、部勞模及享受同等勞模待遇人員)待遇標準。省勞模春節慰問金由每人500元調整為1000元。省勞模特殊困難幫扶資金標準由每人3000元提高到5000元。
對離退休並保持榮譽的省以上企業勞模發放榮譽津貼,對男年滿60歲、女年滿55歲的省以上農民勞模發放榮譽津貼。全國勞模榮譽津貼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300元,省勞模榮譽津貼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200元,且榮譽津貼不計入低保收入。
市總工會已根據新政要求,將各級勞模待遇津貼“升級”:全國勞模春節慰問金每人發放2000元;省級勞模春節慰問金每人發放1000元,特困幫扶金每人補助(癌癥、重病)10000元;無錫市級勞模春節慰問金每人發放300元。全國勞模、省勞模榮譽津貼也將按新政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