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在什麽情況下可以動用維修基金?
1.根據2010+1年6月0日頒布的《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暫行辦法》的規定,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歸全體業主所有,保修期滿後只能用於住宅區* * *部位和設施設備的更新和維修,不得擅自挪用。
2.在這些情況下,物業可以動用維修資金:消防設施、電梯、照明、水池、井、綠地、路燈、天線、公益文體設施、防排煙通道、非經營性停車庫、水泵、防雷裝置、智能建築系統、消防器具、郵筒、化糞池、消防系統、人孔、垃圾通道、* * *。
3.* * *使用部位包括:基礎、柱層、承重墻、室外墻、屋頂等基本結構部位,大堂、門廳、走廊等交通部位,設備層、避難層等結構部位。
維修資金有哪些用途?
1,消防設施、消防栓、滅火器等消費設施損壞,可以動用維修基金。
2.電梯、電梯轎廂、設備等出現問題需要維修更換,也可以動用維修基金。
3、燈飾、路燈、樓道應急燈、公共照明設備的維修、更換,可以使用維修基金。
4、綠地、公益性文化體育設施,包括植物更換、修剪、兒童遊樂設施等損壞,可以動用維修基金。
5.柱底板、承重墻基礎等基礎結構部位損壞,需要更新維修的,可以動用維修基金。
6、大堂、門廳、走廊等通道部位有維修問題,維修資金也可以。
7.如果設備層、避難層等結構部分損壞,維修基金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