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參保範圍包括: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和城鎮非從業人員,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且未達到領取養老金條件的人員,向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移銜接時,可按轉移銜接時當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體參保人員繳費標準,壹次性繳納不超過原正常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養老保險費。
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個檔次,其中100元檔次只適用於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的最低選擇。
對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重度殘疾人由縣(市、區)政府代其繳納不低於最低標準(100元/年/人)的養老保險費。除100元檔次外,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擴展資料
其他政策
參保人員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達到15年且未領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及政府規定的離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等養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繳費標準為100元、200元的,政府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繳費標準為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的,政府補貼標準分別為每人每年35元、40元、45元、50元、55元、60元、65元;繳費標準為1000元及以上的,政府補貼標準均為每人每年70元。
四川省人民政府-南充市統壹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