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財政部和農業部於2004年聯合推出並實施了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當年安排補助資金7000萬元,落實到66個縣。此後,中央財政不斷加大投入,補貼資金規模連年大幅增長,實施範圍擴大到全國所有農牧區縣和農場。2004年至2009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農機購置補貼資金6543.8+09.9億元,其中2009年6543.8+03億元,比2008年增加90億元,增長225%。
2010年,中央財政安排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55億元。農機購置補貼實施範圍已覆蓋全國所有農牧業縣(場)。
2011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進壹步強化,中央財政擬安排農機購置補貼專項資金175億元,比2010增加20億元。
2012年,中央財政年初安排農機購置補貼資金200億元,年中追加6543805億元,合計26543805億元,比上年增加40億元,增長22.9%。
2004-2012年,中央財政共安排農機購置補貼744.7億元。
2012年以來,農業部在全國17個省市開展了完善農機購置補貼運行方式的試點,如補貼資金下放、農民全價購買、部分機具選配等。2013年,農業部、財政部將進壹步加大試點工作力度,倡導各地試行“全價購買、縣級結算、直接支付到卡”的支付方式。尚未開展試點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選擇部分市縣於2013開展試點;條件成熟了,還在省裏。2013年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額度將進壹步提高。2013年第壹批指標比2012年同期第壹批13億元高出70億元,因此可以預計每年補貼至少超過25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