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次性傷殘津貼:十級傷殘7個月本人工資;
2、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時上壹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十級傷殘為兩個月;
3.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上壹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十級傷殘兩個月。(但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按照職工每增加壹年減少20%的標準發放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4.醫療費用的計算標準:醫療費用是指受害人接受醫學檢查、治療和康復所必需的費用,包括掛號費、檢查費、醫療費、治療費、住院費及其他必要的醫療費用;主要涉及掛號費、檢查費、醫療費、治療費、住院費;基本原則是治療費用必須是因傷造成的,具體形式是報銷;
5.誤工費(帶薪停工期間的工資)計算標準:誤工費是指受害人因身體傷害不能正常工作而減少的合法收入,為誤工費乘以受害人本人工資。誤工費:指受害人因受傷耽誤工作的時間。壹般勞動能力鑒定對應的停工留薪期為:
6.護理費:護理費是指護理受害者所損失的時間或雇傭必要的護理人員所發生的費用。
7.住院夥食補助。
申請工傷認定的流程如下:
1,當事人到市、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鑒定並填寫工傷申請表,提交企業加蓋當事人印章的工傷認定審批單、工傷認定決定書、完整病歷等材料;
2、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鑒定委員會在60個工作日內做出結論;對於材料不齊全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
3.鑒定完成後,由相關機構出具鑒定結論。鑒定結論作出後,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將在20日內及時送達工傷職工和用人單位。根據鑒定結果,傷者可以獲得因工傷造成的相關損失的賠償。
綜上所述,除去實際上報出售的物品,我大概可以獲得事故發生當年浙江省7個月工資和2個月基本工資的賠償,以2021浙江省平均工資計算,大概是5.4萬左右。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勞動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接受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在緊急情況下,他們可以去最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治療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工傷職工住院治療的夥食補助費,以及醫療機構出具並報經辦機構批準的證明,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治療的費用,符合條件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條
職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帶薪停職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帶薪停工期壹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的,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帶薪停工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帶薪停工期間需要護理的,由其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七條
(壹)由工傷保險基金根據傷殘等級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13個月,八級傷殘11個月,九級傷殘9個月,十級傷殘7個月;(二)勞動就業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就業合同,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四條
工傷職工住院治療或者康復期間的夥食補助費,按照當地最低工資的35%和實際住院天數計算確定。
憑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經市、縣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市、縣以外地區治療或康復所需的交通費、食宿費,參照當地機關、單位壹般工作人員差旅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五條
工傷職工在帶薪停工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的,由用人單位負責;其近親屬同意護理的,每月護理費由用人單位按照不低於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