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項目目的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和優秀博士論文出版項目旨在激勵廣大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發揚優良學風,潛心鉆研,紮實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學術傳承和創新價值的優秀代表作,培養壹批優秀青年學者,充分發揮國家社科基金在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中的示範和引導作用。
第二,資助的對象
國家社科基金資助的後期項目和優秀博士論文發表項目,主要支持已基本完成但尚未發表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優秀學術成果。主要支持學術專著,也支持少量學術價值高的資料匯編、研究報告和工具書。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等26個學科可以申報國家社科基金。
三。項目類型和資金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分為重點項目和壹般項目。重點項目主要支持學術分量重、創新性強,對學科發展有重要推動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金額在35萬元左右。壹般項目主要支持具有較高學術價值和壹定創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金額在25萬元左右。未達到項目要求,但達到壹般項目標準的重點項目,可確立為壹般項目。優秀博士論文出版工程主要資助研究深入、創新程度高、發展潛力大的優秀博士論文,突出對優秀青年學者的科研支持。每筆補貼金額在20萬元左右。2022年,試點實施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和優秀博士論文發表項目的經費管理。項目負責人應在承諾遵守科研道德、學風和誠信要求的基礎上自主決定資金使用,資金將全部用於與本項目研究工作相關的支出,符合科學、合理、規範、有效的原則。項目責任單位應及時制定承包責任制資金使用的管理規定。
四、申報條件
1.申請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研究導向,遵守國家社科基金相關管理規定;能夠獨立開展研究工作,具有良好的學風;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鼓勵有長期學術積累的知名專家學者和退休科研人員積極申報。
2.申請人所在單位應有科研管理部門,能為開展研究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承諾信用擔保。申請優秀博士論文發表項目,申請人所在單位沒有科研管理部門的,可以委托博士學位授予單位申報和管理。
3 .申報重點項目和壹般項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員申報的成果比例不低於70%)。以博士論文和博士後研究報告為基礎申報重點項目和壹般項目,論文完成日期應在三年以上(答辯日期在2065438+2009年6月30日之前),並在原論文基礎上進行實質性修改,增刪改篇幅應達到原論文的30%以上。
4.優秀博士論文發表項目申請人年齡應在35歲以下(1987年4月28日以後出生),論文必須用中文撰寫,並經研究生院評定為“優秀”。完成日期為2019年6月30日-2026 54 38+0年6月30日(以答辯日期為準)。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省部級以上優秀博士學位論文。
5.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申報:
(1)申請人承擔的國家社科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國家科研項目未完成;
(2)屬於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等國家科研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的研究成果;
(三)修改已經發表的作品,或者與申請人本人已經發表的作品重復超過10%的;
(4)成果涉及國家秘密的。
動詞 (verb的縮寫)申報方法
重點項目和壹般項目由個人直接申報;與我廳指定的出版機構簽訂出版合同或達成出版合作意向的,須出具出版社的推薦書。優秀博士論文發表項目須由博士學位授予單位推薦,個人申報。具體程序如下:
1.填寫申請表和申請信息匯總表。下載項目申請表和項目申請信息匯總表(見附件1、2、3),用電腦填寫。跨學科研究課題應本著“就近優先”的原則,選擇壹個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