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個人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是45萬元。根據蘇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如果是第壹次辦理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和親人朋友兩個人***同參與貸款那麽最高可以貸款70萬元;但是僅僅申請人自己貸款那麽最高能貸款45萬元。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和親人朋友壹起參與貸款最高可貸款50萬元;申請人自己那麽最高貸款金額為30萬元。
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好處主要有以下幾點:
1、個人繳存後資金翻倍。個人按5%—12%繳存,單位按同等比例補貼。因此,職工個人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後,資金翻壹番。
2、計付利息。當年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按活期利率計付利息,上年結轉的,按三個月整存整取利率計付利息。
3、免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住房公積金免征個人所得稅;企業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可在稅前扣除。
4、歸職工個人所有。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依法繳存的政策性資金,歸職工個人所有,中心專戶儲存,統壹管理運作。
5、可提取用於購買、建造自住往房。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時,可憑相關合法有效證件資料提取住房公積金。
6、可作為養老金。職工退休後,憑退休證、身份證等證件資料,可壹次性提取全部住房公積金本息余額。
7、可申請貸款。凡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壹年以上的幹部職工,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時,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綜上所述,公積金,即住房公積金,也就是咱們口中常說的五險壹金中的“壹金”,它是國家強制用人單位和雇員按照相同的比例交的壹種長期住房儲蓄金,專項用於個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費用,如申請貸款買房、支付房租、房屋裝修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