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探索以“* * *同家”為特色的管理體制。搭建合作平臺,創新合作模式,爭取率先建立粵港澳享受公共服務制度,推動與港澳在法制環境上的對接。
●3.培育以“創造階層”為主體的公民社會。加強修養,提高公民素質。創意優先,打造創意班。築巢引鳳,吸引全球人才。
●4.發展以“高端服務”為主導的產業體系。對接廣州核心區產業。搭建粵港澳產業合作平臺。培育戰略性高端產業。
●5.打造以“三地合作”為內容的空間載體。包括:粵港澳創新產業園;粵港澳航運服務合作試驗區;粵港澳科教文衛特區。
●6.建立以“智能網絡”為特征的基礎設施。包括:建設珠三角綜合交通樞紐;建設珠三角國際航運中心的核心區域之壹;積極構建海陸空運輸體系。
●7.以“嶺南水鄉”為依托,強化生態環境。嚴控開發強度:建立節約集約用地指標控制標準,借鑒香港土地利用模式,盡可能多留非開發用地和空間。
●8.打造以“精致品質”為標誌的城市品牌。城市的目標是品質城市,城市建設是打造精致城市。城市營銷就是打造品質精致的城市品牌。昨天的報告向中央、廣東省和廣州市提出了10的政策支持訴求,包括允許港澳企業和內地企業成立項目公司進行土地壹級開發和連片開發,以土地作為入股價格參與特定項目建設的不視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等等。
●1.國家戰略支持。將南沙升級為粵港澳全面合作的國家級新區,給予財稅支持和項目安排傾斜,賦予粵港澳合作體制機制改革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權利。建議廣東省政府機構遷至南沙區,成為廣東省新的行政中心。建議省和國家有關部門調整廣州與周邊城市的行政區劃。
●2.管理權限和評估系統支持。賦予南沙新區管理機構省級管理決策權限;根據不同區域的主體功能定位,實行差異化評價考核原則,在南沙重點評價先進制造業和生態保護。
●3.財稅政策支持。建立“南沙發展基金”,給予專項補助資金;實施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在壹定期限內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建設免稅購物店,率先擴大增值稅範圍,深化增值稅轉型改革。
●4.金融創新支持。支持國家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和國際加工貿易結算中心建設;建設航運交易所和華南商品期貨交易所;發展離岸金融、融資租賃和產業投資基金;外匯體制改革試點。
●5.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擴大南沙的規劃範圍;土地利用規劃指標在國家單列,在指標安排上傾斜;允許港澳企業和內地企業設立項目公司進行土地壹級開發和連片開發;以土地作為股份參與特定項目建設的,不視為土地使用權轉讓。
●6.港口管理和創新通關支持。探索粵港澳遊艇出入境便利化措施,試點“壹證兩地”政策;建立“壹地兩檢”的農產品檢驗檢疫體系;以南沙港為汽車進口口岸;授權南沙相關機構簽發往來港澳通行證。
●7.航運和物流政策。擴大南沙保稅港區範圍;註冊在保稅港區的納稅人,其從事國際海運、貨物運輸、倉儲、裝卸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在南沙新區註冊的保險企業從事國際航運保險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南沙保稅港區企業使用的設備和材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8.教育和科技政策。支持粵港澳合作建設南沙國際教育合作特區,率先實現內地、港澳、國際職業資格“壹考三證”;在南沙開展港澳與外國高校合作試點;支持引進各類國際教育培訓機構。
●9.產業和重大項目支持。確定南沙客運港為珠三角郵輪母港;優先安排壹批國家、省、市粵港澳合作項目、重大科技項目、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公共服務設施項目;支持南沙新區申辦重大國際展覽和活動。
●10.人才和社會保障政策。支持南沙與港澳開展社保服務銜接和居住證改革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