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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要交哪些稅?

法律分析:1。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變化的不動產為基礎,向房產所有人征收的壹種財產稅;購房時繳納評估金額的1%-3%,首次購買面積為90平方米的房屋為1%,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上的普通房屋為1.5%,面積超過144平方米(含)的房屋為1.5%,非住宅房屋仍為3%。通常契稅是和首付壹起交的,開發商代收。繳納相關費用後,開發商會開具正式的購房發票。由買方支付。2.印花稅印花稅目前按購買總價的0.05%收取(個人交易除外)。三、房屋維修基金房屋維修基金,購房總價的2-3%,大部分地方2%;房屋登記費:居住80元/間,非居住550元/間。4.其他費用主要包括制作費、物業管理費和交易費:5。抵押的話會發生以下費用:1,鑒定費,總購房款的0.2-0.5%。2.保險費:購房總價乘以貸款期限乘以0.1%乘以50%。3.公證費,貸款金額乘以0.03%4。抵押登記費,1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土地、房屋所有權轉移,是指下列行為: (壹)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三)買賣房屋;(4)房屋捐贈;(5)房屋交換。

前款第二項所稱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營業收入;(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9)偶然收入。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應當按照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壹)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的稅率為17%。(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業、基礎電信、建築業和房地產租賃服務業,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食用植物油、食用鹽等農產品;2 .居民自來水、供暖、空調、熱水、燃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煤制品;3 .圖書、報紙、雜誌、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塑料薄膜;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三)除本條第壹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納稅人銷售勞務和無形資產的稅率為6%。(4)納稅人零稅率出口貨物;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範圍內的服務和無形資產,稅率為零。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