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寫異地病歷類型時,患者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比如妳是退休後長期在異地居住的人,選擇“退休人員異地安置備案”;如果是因工作需要長期在異地居住或工作的人員,應選擇“長期異地居住備案”或“異地居住備案”;本人經參保地醫療機構診斷,因病建議轉診到異地醫療機構就醫的,“應選擇異地轉診人員進行備案”。
同時,在填寫備案類型時,患者還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身份證、社保卡、居住證、工作證明、診斷證明等。,以便醫療機構和社保部門核實審批。
填寫後,患者需將備案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提交至參保地社保部門或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審核。經審批後,患者可在異地醫療機構享受相應的醫療服務,並按規定結算費用。
總而言之:
異地病歷的類型需要根據患者的實際情況和醫療需求來確定。患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交由參保地社保部門或定點醫療機構審核。通過正確填寫備案類型,提交相關材料,患者在異地就醫時可以保證順利享受醫療服務,結算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30條規定: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
第32條規定: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之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