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壹下,自2017年4月1日起,國家實施電子病歷管理暫行標準。要求門診病歷至少保存15年,住院病歷至少保存30年,醫生書寫電子病歷應遵循標準模板。這讓我們通過醫保卡查詢自己的門診住院記錄更加方便。
壹、社保局的主要職責:
1,按照建立健全社會保險管理制度的要求,依據有關法律政策,擬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審核社會保險繳費申報、征收社會保險費和辦理保險關系建立、中斷、轉移、延續、終止的流程和操作規範,並組織實施;
2、制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檔案和個人賬戶的業務規範並組織實施;
3、編制全省社會保險基金支付計劃,負責全省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支付、管理、運營和支付基數;
4、負責辦理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省直機關、事業單位、中央和省屬經濟組織及管理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業務;
5.匯總編制全省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基金財務報表;
6、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
7、制定社會保險管理規範,承擔社會保險待遇核定和社會保險管理服務;
8.承擔相關地區社會保險信息和統計數據的收集、整理、分析和管理工作;
9、制定經批準後的社會保險基金審核制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防止欠繳、拒繳、瞞報社會保險費和虛報冒領保險待遇的工作制度,等等。
二、如何查詢個人病歷
個人病歷檔案查詢網上查詢首先登錄醫院官網,點擊個人病歷查詢,提交查詢申請審批後,即可查詢。系統可以根據病人號、病房號、醫生工號查詢並顯示相關信息。並且可以保存大量的患者病歷信息、檔案信息、實驗室數據等。
法律依據:《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條例》
第十條門(急)診病歷原則上由患者負責保管。醫療機構有門(急)診病歷檔案或者已經建立電子門(急)診病歷的,經患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可以由醫療機構保存門(急)診病歷。醫院病歷由醫療機構保管。
第十壹條門診(急診)病歷由患者保管,醫療機構應當及時將檢查結果移交患者保管。
第十二條門診(急)病歷由醫療機構保管的,醫療機構應當在收到檢查結果後24小時內,將檢查結果分類或者錄入門診(急)病歷,並在每次醫療活動結束後第壹個工作日內將門診(急)病歷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