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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是如何買賣的?

債券交易程序有五個步驟:開戶、委托、交易、清算交割、過戶。

1.開戶:開戶合同有效期的確定和延長合同有效期的條件和程序,需要客戶的真實姓名、住址、年齡、職業、身份證號。

2.委托: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戶後,如果要上市,還必須辦理與證券公司的委托關系。這是普通投資者進入證券交易所和債券交易的必經程序。

3.交易:證券公司接受投資客戶的委托並填寫委托書後,其常駐人員應當及時到交易所執行委托,促成債券交易。

4.清算:債券清算是指同壹證券公司對同壹交割日同壹國家的債券買賣進行沖銷,確定債券的待付金額和待付價格,然後遵循“凈額結算”的原則。

當日交易所休市時,其結算機構將根據當日“市場交易表”記載的各證券公司買賣某壹債券的數量和價格,計算各證券公司應收應付價款減少後的凈額和各債券減少後的凈額,並於當日編制“結算單”。

各證券商核實後,應於交割日編制證券商典當“交割清單”,並於指定交割日辦理交割手續。

5.過戶:最後壹道程序是在債券賣出並完成交割手續後,完成債券的過戶。所有權轉移是指債券的所有權從壹個所有者轉移到另壹個所有者。

債券市場分為現貨市場和現貨市場。

市場上的債券交易數量很少,壹般在手(面值1,000元)。現場交易主要通過交易所競價系統進行交割。與場內市場相比,場外市場是我國債券交易的主要場所,俗稱銀行間市場。其債券托管規模已超過2600億元,占債券總股本的93%。也就是說,93%的債券只能通過銀行間市場交易。

擴展數據: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和其他債務人按照法定程序發行的證券,用於籌集資金,並向債權人承諾在指定日期還本付息。

債券(Bond)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直接向社會借款,並承諾按壹定利率支付利息、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時,向投資者發行的壹種金融合同。債券的本質是債權憑證,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的關系是債務關系。債券發行者是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是債權人。

債券是壹種證券,因為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債券是壹種固定利息的證券。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典型的國債就是國債。

參考來源:

百度百科-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