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國家統壹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
公益救濟性捐贈,必須符合對象和渠道兩個條件。
1、對象條件。所謂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他部門,用於下列公益事業的捐贈:
a、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的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
b、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
c、環境保護、社會公***設施建設;
d、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和福利事業。
2、渠道條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或公益性社會團體。
所謂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基金會、慈善組織等社會團體:
a、依法成立,具有社團法人資格;
b、以發展公益事業為宗旨,並不以盈利為目的;
c、全部資產及其增值為公益法人所有;
d、收益和營運節余主要用於所創設目的的事業活動;
e、終止或解散時,剩余財產不能歸屬任何個人或盈利組織;
f、不得經營與其設立公益目的無關的業務;
g、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h、具有不為私人謀利的組織機構;
i、捐贈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公益性社會團體的分配,也沒有對該組織財產的所有權。
比如,某企業按照政府統壹會計政策計算出利潤總額300萬(註意不是稅法利潤),當年通過政府機關對受災地區捐贈30萬元,直接給受災災民發放慰問金10萬元,問公益性捐贈應調整金額?
當年可在所得稅前列支的公益救濟性捐贈限額為:300*12%=36(萬元)
通過政府機關的捐贈30萬是可以全額扣除,不用交所得稅。
但是直接給受災災民發放的慰問金10萬元所得稅前不得扣除。要交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