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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造假社保什麽罪名

如果涉嫌金額過多,屬於詐騙罪。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九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社會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壹)未履行社會保險法定職責的;

(二)未將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時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的;

(四)丟失或者篡改繳費記錄、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等社會保險數據、個人權益記錄的;

(五)有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的。

擴展資料:

50人“被患病”的背後,竟然藏著佛山社保驚天騙案!禪城區社保局原工作人員羅文浩熟知社保局內部的漏洞,他通過偽造虛假的報銷材料,讓50人“患病”後申請醫保報銷,***計高達千萬元的“報銷款”便源源不絕地流入了他自己的腰包。

聰明反被聰明誤,羅文浩最終東窗事發,他的整個家族都被牽連進來。

2014年12月4日,案件在佛山中院壹審開庭審理,包括羅文浩在內的五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案件並未當庭宣判。

據檢方的資料顯示,羅文浩今年31歲,南莊人,原為佛山市禪城區社會保險管理局合同工。2013年8月5日,羅文浩在親友和律師的勸說下,到公安機關自動投案,真相終於大白。

更加讓人震驚的是,被偽造申請醫保材料的並不止關某壹人。警方最後核查得知,壹***有50人“被患病”後,在申請醫保報銷相關費用。

佛山市檢察院指出,2012年11月至2013年7月間,羅文浩利用其在禪城區社保局醫療科工作、熟悉社會醫療保險報銷流程的便利。

以幫忙辦理社保為由向陳某等人借用身份證,後偽造上述人員異地就醫病歷及發票收據等虛假材料,遞交至禪城區社保局及南海區社保局,申請報銷職工及居民醫療保險款項,騙取報銷款後據為己有。

據指控,羅文浩***用上述手段,騙取社會醫療保險報銷款***計920余萬元,另有227余萬元未獲支付。

其中,詐騙禪城區社保局39宗,騙取金額***計821萬余元,另有6宗虛假醫療款項***計194萬余元申請報銷未獲支付;詐騙南海區社保局4宗,騙取金額98萬余元,另有1宗虛假醫療款項32萬余元申請報銷未獲支付。

根據受害單位提供的醫療保險流程情況說明,可以看出按照制度,醫保報銷是先要通過經辦分局的初審、復核、審核,再到區醫療科的審核匯總,然後才能通過銀行來支付醫療待遇。

如果受害單位嚴格按照制度來審查的話,被告人不可能那麽容易得手。被害單位其實就只是在形式上的審查,沒有實質審查,所以才為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提供了漏洞。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人民網-工作人員造假騙920萬社保?50人“被患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