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基金、非流動資產基金等的借方和貸方意思是“非流動資產基金”科目取代了原“固定基金”及“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事業基金和非流動資產基金都屬於所有者權益類,貸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減少。
事業基金、非流動資產基金等的借方和貸方擁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凈資產,主要為非財政補助結余扣除結余分配後滾存的金額。
非流動資產基金應當在取得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非流動資產或發生相關支出時予以確認。
擴展資料:
事業基金形成與性質
認識事業基金的形成與性質是正確處理事業基金相關業務的前提。根據事業單位的具體業務,事業單位的事業基金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幾種渠道。
①單位未分配收益。即事業單位事業收支結余和經營收支結余在進行結余分配後的轉入,其會計分錄通常表示為借記“結余分配”科目、貸記“事業基金—壹般基金”科目。它是事業基金的最主要來源,事業基金的多少直接取決於與事業單位專業業務及相關業務開展的好壞。
因此事業單位要想獲得更多的事業基金,必須努力開拓業務,降低業務支出。
②按規定留歸單位的專項撥款結余。即有撥入專款的事業單位,其專項活動(或工程)結束後的凈結余,經撥款單位同意後留歸本單位的部分。其會計處理通常表示為借記“撥入專款”科目、貸記“事業基金—壹般基金”科目。
這種來源所形成的事業基金,對於事業單位而言,首先要取決於有撥入專款的存在,其次專項撥款有結余,再次要經撥款上級單位同意,因此它對於事業單位事業基金的形成是相對偶然的。
③事業單位接受捐贈的貨幣資金、無形資產和材料等。其會計處理通常表示為借記“現金”、或“材料”科目等,貸記“事業基金—壹般基金”科目,它對於事業基金而言也是壹種非經常性形成渠道。
④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所形成的權益。新的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對事業單位的業務進行了前瞻性的考慮和制度規定,體現在會計核算方面增設了諸如“對外投資”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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