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選層已列1年。
轉板公司申請在科技創新板掛牌的,應當在選定層連續掛牌壹年以上,最近壹年不存在新三板規定的選定層應當轉出的情形。
2,5+2轉移條件
轉板公司在科技創新板申請轉板上市,列出了八個條件,除了最後壹個。
其他7項大致可以分為5+2的上市條件,即5項類似科技創新板IPO的基礎項和2項在新三板上市的特有項。
科技創新板中的五個類似指標如下:
(1)《科技創新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註冊辦法》)第十條至第十三條規定的發行條件;
(2)轉讓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處罰,因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得出明確結論,或者最近12個月受到全國股轉公司公開譴責;
(三)股本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
(四)社會公眾股東持股比例達到轉讓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轉讓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元的,社會公眾股東持股比例超過10%;
(五)市值和財務指標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標準;
另外兩項是新三板獨有的,具體如下:
(1)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
(2)董事會關於股份轉讓相關事項的決議公告前連續60個交易日(不含股票停牌日)的股票累計交易量不低於65,438+00萬股;
創業板和科創板的條件基本相同。
3.公司的定位要和科技創新板、創業板壹致。
同時,轉板公司必須符合科技創新板和創業板的定位要求。
科技創新板要求轉板公司應符合《註冊辦法》規定的科技創新板定位。
轉板公司應結合《科技屬性評價指引(試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推薦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對是否符合科技創新板定位進行自我評估,並提交專項說明。
創業板要求:轉讓公司應當符合《註冊辦法》規定的創業板定位。
申請轉學最多4個月就有結果了。
1,轉董事會審計機構
轉到科技創新板,審核機構是科技創新板股票上市委員會。
轉到創業板,審核機構是創業板上市委員會。
2.復習時長:2+2,不超過4個月。
科技創新板審核,審核時限由“3個月+3個月”縮短為“2個月+2個月”。上海證券交易所應當自受理申請文件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是否同意轉讓上市的決定;轉板公司及其保薦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回復審核問詢的總時間不得超過2個月。
創業板審核:深交所審核時限適當縮短至2個月,轉板公司、保薦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回復本所審核問詢時限同步縮短至2個月,與科技創新板壹致。
轉板上市後如何交易?
從新三板轉到科技創新板和創業板後,規定開盤價和交易權限。
轉寶股份在科技創新板、創業板上市首日的開盤價原則上為新三板最後壹個交易日轉寶股份的收盤價。
轉板公司股東參與科技創新板、創業板股票交易時,應當使用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證券賬戶;轉邊公司股東未開通科技創新板、創業板交易權限的,只能繼續持有或賣出轉邊公司股票,不得買入該公司股票或參與科技創新板、創業板其他股票交易。
轉讓掛牌的限售期安排
轉到科技創新板後,股票銷售限制如下:
自上市之日起65,438+02個月內,轉辦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壹致行動人不得轉讓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以下簡稱上市前股份),也不得提議轉辦公司回購這些股份;限售期滿後6個月內減持股份,不得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轉讓公司沒有或者難以確定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參照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限售股份的股東範圍,參照科技創新板首次公開發行及上市適用的相關規定,股份限售期限為公司轉讓上市之日起65,438+02個月。
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公司做市轉讓前持有的股份,自公司做市轉讓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轉板公司核心技術人員自上市之日起4年內不得轉讓所持有的上市時公司上市前股份總數的25%以上,減持比例可以累計使用。
目前有資質的公司並不多。
目前新三板精選層共有36家掛牌公司。
不考慮上市時間,股票連續60個交易日(不含股票停牌日)累計交易量不低於654.38+00萬股,即單日平均交易量超過654.38+066.7萬股。從165438+10月27日的精選層最新成交量來看,166700股以上的公司只有13家。
以1年的時間,因為第壹批精選層是今年7月27日上市的,也就是說,至少到2021年7月,才會有精選層為1年的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