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分別免繳2年、1年租金,免租金額每月分別不超過2000元、1500元。2022年6月7日前留漢的同等條件大學畢業生,現租住人才租賃房且租期未滿3年的,在資格有效的剩余期內,按照不高於市場租金的70%繳納租金。
2022年6月7日起,留漢來漢就業創業並正常繳納社會保險,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認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畢業6年以內,家庭在漢無自有住房的高校畢業生。所稱家庭,未婚畢業生指本人及其父母,已婚畢業生指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漢無自有住房指本人及家庭在我市無自有產權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其中僅在新城區有房,跨區創業就業的,可申請就業創業所在區人才租賃房。
壹、申報材料:
(1)《武漢市大學畢業生租賃房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
(3)申請人學歷.學位證書或學歷、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4)申請人父母身份證、配偶身份證及結婚證,單身的出具《婚姻狀況具結書》;
(5)武漢市戶口本。
業務流程
(1)申請提交材料。申請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向租房意向區政務服務中心大學生服務窗口申請;或登錄“武漢人才服務網”,如實填報申請表,並上傳畢業證和學歷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照片。
(2)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實行並聯辦理。各區人社部門2個工作日內完成大學畢業生學歷資格審核。各區房管部門2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人家庭在本市住房狀況核查。審核完畢後,通過短信告知申請人審核結果,申請人也可登錄“武漢人才服務網”查詢結果。
(3)查詢租賃房源。人才租賃房房源達到入住條件後,區房管部門通過“武漢人才服務網”發布配租公告,明確配租事項。配租房源可優先向本區新引進人才、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等傾斜,其他人才輪候。申請人可登錄“武漢人才服務網”查詢房源情況。
(4)選房配租。在規定時間內,申請人參與選房。選房成功的,由區房管部門通知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和房源所在運營機構簽訂租賃合同。集中配租剩余房源和騰退房源,各區應及時將房源信息在服務平臺上公布,動態配租,原則上依據申請先後順序通知後續申請人或輪候對象直接配租。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將動態配租房源信息向具備租賃資格的各類人才推送,提高配租效率。
(5)簽訂合同。人才租賃房合同原則上壹年壹簽,租賃期限不超過3年,合同中應註明入住人才因住房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人才安居條件的,應主動及時告知運營機構,並按政策規定處理。各區應定期開展人才安居資格復核,及時根據人才家庭有關變化情況依法依規處理。
人才租賃房租賃期滿後應予退出。確有需要的,經本人申請最多可再延長2年,延長期內不享受政府租金優惠。入住人才租賃房後,入住人才因工作原因需跨區調換房源的,可向意向調入區房管部門提出申請。達成配租意向後,須退出原有人才租賃房、結清有關費用並註銷合同備案後,方可簽訂新租賃合同。
(6)租金補貼發放。入住人才按照市場租金價格繳交租金後,各區定期給予租金補貼。其中博士每月補貼金額不超過2000元,碩士每月補貼金額不超過1500元,免租期結束後繼續享受租金優惠的,對合同實際繳交價格與優惠後價格的差額部分進行補貼,優惠政策累計享受不超過3年。全日制本科生享受租金優惠的,對合同實際繳交價格與優惠後價格的差額部分進行補貼。
法律依據:
《關於支持百萬大學生留漢創業就業的若幹政策措施》
第壹條 進壹步放寬落戶條件。畢業3年內的普通高校大學生,憑畢業證、創業就業證明可申請登記為我市常住戶口。畢業超過3年的普通高校大學生,在漢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與就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在漢連續參加城鎮社會保險1年以上,創業的(含合夥人、個體工商戶)正常經營半年以上,可申請登記為我市常住戶口,其中,專科學歷須年齡不滿30周歲,本科學歷須年齡不滿35周歲,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不受年齡限制。租賃住房的大學畢業生,可在單位集體戶或單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區公***戶”申請落戶。
第二條 提供人才安居保障。堅持政府主導、市區聯動、社會參與、資源***享,多渠道、大力度推進人才公寓建設。設立人才公寓建設基金,制定優惠支持政策,加大人才公寓用地供應,采取政府新建、購買、租賃以及商品房配建、支持用人單位籌建等方式,每年建設和籌集50萬平方米以上的人才公寓,5年內達到滿足20萬人租住需求的人才公寓總規模。畢業3年內的普通高校大學生,在漢創業就業且家庭在本市無自有住房的,均可申請人才公寓,最長可租用至畢業3年期滿。畢業3年內的普通高校大學生在新城區(含漢南區)創業就業,可不受購房限制在本區購買首套住房。建立“人才住房券”制度,根據吸納大學生就業數量、繳納稅收等情況,由政府以獎勵形式發放“人才住房券”,用於企業人才和大學生購、租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