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介紹
壹、印花稅:印花稅是根據國家稅法規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後對買賣雙方投資者按照規定的稅率分別征收的稅金。印花稅的繳納是由證券經營機構在同投資者交割中代為扣收,然後在證券經營機構同證券交易所或登記結算機構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結算,最後由登記結算機構統壹向征稅機關繳納。其收費標準是按A股成交金額的1‰計收,基金、債券等均無此項費用。
二、傭金:傭金是指投資者在委托買賣證券成交之後按成交金額的壹定比例支付給券商的費用。此項費用壹般由券商的經紀傭金、證券交易所交易經手費及管理機構的監管費等構成。傭金的收費標準為:
(1)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的傭金為成交金額的3‰,起點為5元;債券的傭金為成交金額的2‰(上限,可浮動),起點為5元;基金的傭金為成交金額的3‰,起點為5元;證券投資基金的傭金為成交金額的2.5‰,起點為5元;回購業務的傭金標準為:3天、7天、14天、28天和28天以上回購品種,分別按成交額0.15‰、0.25‰、0.5‰、1‰和1.5‰以下浮動。
(2)深圳證券交易所,A股的傭金為成交金額的3‰,起點為5元;債券的傭金為成交金額的2‰(上限),起點是5元;基金的傭金為成交金額的3‰,起點是5元;證券投資基金的傭金為成交金額的2.5‰,起點是5元;回購業務的傭金標準為:3天、4天、7天、14天、28天、63天、91天、182天、273天回購品種,分別按成交金額0.1‰、0.12‰、0.2‰、0.4‰、0.8‰、1‰、1.2‰、1.4‰、1.4‰以下浮動。
三、過戶費:過戶費是指投資者委托買賣的股票、基金成交後買賣雙方為變更股權登記所支付的費用。這筆收入屬於證券登記清算機構的收入,由證券經營機構在同投資者清算交割時代為扣收。過戶費的收費標準為: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基金交易的過戶費為成交票面金額的1‰,起點為1元,其中0.5‰由證券經營機構交登記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免收A股、基金、債券的交易過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