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扶貧貸款的措施和建議

扶貧貸款的措施和建議

壹、扶貧貸款扶貧的措施和建議

(壹)分業經營是解決扶貧貸款政策性和商業性經營的長久之計。從國外政策性銀行的實踐經驗和我國三大政策性銀行的運作來看,扶貧貸款應該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來管理和運作。原因之壹是扶貧貸款屬於農業政策性業務,符合政策性銀行業務範圍。以前都是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管理運營,有其管理運營的基礎和經驗。第二個原因是,目前糧價放開後,農發行業務萎縮,有時間和精力管理扶貧貸款,適合國家整合農發行業務。第三個原因是,中國農業銀行作為國有商業銀行,不應承擔政策性業務的義務,尤其是目前商業銀行“減員增效”和“整體上市”的任務迫在眉睫,而扶貧貸款的現狀無疑是其經營的包袱和負擔,不利於農業銀行的發展。第四個原因是,扶貧貸款由農業發展銀行經營管理後,在貸款項目選擇、貸款資金組織、貸款後續管理、貸款風險補償等方面將更加專業和規範,有利於提高扶貧貸款的信貸質量、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2)完善扶貧貸款風險擔保體系刻不容緩。扶貧貸款風險是扶貧貸款中最嚴重的問題,也是目前扶貧貸款質量不高的重要原因。①建立我國的農業保險公司,或者在現有保險公司的業務中增加農業保險的險種,擴大農業保險的業務範圍,不僅可以增加農戶和企業對貸款項目的信心,還可以為防範貸款風險提供保障。(2)成立政府擔保公司,負責包括農業政策性貸款在內的各種政策性銀行貸款的擔保業務,不減少貸款投向的盲目性,達到降低貸款風險的目的。③成立股份制擔保公司,為政策性銀行貸款提供商業擔保。(4)建立公司農戶成員制機制,要求以農產品加工企業為龍頭,農戶與企業入股成為企業成員,公司為農戶提供貸款擔保,從而在公司與農戶之間建立不可撤銷的經濟利益契約關系,改變過去十戶農戶經營中公司不理農戶,農戶不支持公司相互照顧的狀態。(3)落實扶貧貸款和項目的政策支持。既然扶貧貸款是壹項政策性和社會性很強的扶貧,政府就應該給予各種政策傾斜和經濟。1.貧困地區在產業和貸款項目的選擇上不得使用扶貧貸款。對於壹些社會公益性貸款項目,特別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應由國家財政撥款支持。2.稅收是調節經濟功能的重要手段。在貧困地區的扶貧開發過程中,稅收要發揮扶貧的杠桿作用,特別是在扶貧貸款支持的貸款項目中。主要包括:對位於貧困地區的企業,特別是扶貧貸款支持的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兩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三年;為保護生態環境,對退耕還林還草生產的農業特產品收入,十年內免征農業特產稅;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稅;對內資鼓勵企業、外資鼓勵企業和優勢產業在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技術和設備的貧困地區項目,除國家規定不予免稅的貨物外,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銀行扶貧貸款業務免征營業稅和所得稅。3.更改折扣方法。銀行按定期利率向信貸單位收取利息,財政部門會直接用利息折扣補充貸款承擔單位。改變過去,財政貼息沒有及時足額到位,影響了經營銀行的經營效率。4、采取積極措施化解扶貧貸款中的不良貸款。首先,提高扶貧貸款壞賬準備比例,增強銀行自身消化能力。其次,建立財政擔保基金和資金撥付制度,按年度補償扶貧貸款造成的壞賬和損失。再次,上述措施無法消化的,按法定程序予以剝離或核銷。(四)加強扶貧貸款的立法保障在扶貧貸款的運作過程中,既要體現國家對貧困地區扶貧優惠政策的落實,又要保證扶貧貸款保持微利,防止扶貧貸款成為救濟資金和財政補貼,從而失去扶貧貸款的實際意義。壹方面,要提高貸款對象對扶貧貸款項目的了解。另壹方面,要通過立法而不是壹個部門的規定來規範信貸主體、借款人、地方政府和財政部門在扶貧貸款中各自承擔的責任,以加強扶貧貸款資金的完整性、貸款風險的防範、貸款項目的合法性和貸款利益的保護。真正做到依法經營貸款,依法扶貧致富。

二。扶貧貸款扶貧的措施和建議

(壹)分業經營是解決扶貧問題的壹項政策和業務。

從國外政策性銀行的實踐經驗和我國三大政策性銀行的運行情況來看,扶貧貸款應該分類投放。壹個原因是扶貧貸款屬於農業政策性業務,符合政策性銀行的業務範圍。以前是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管理運營,有自己的經營管理。目前糧價放開後,偶爾管理扶貧貸款是合適的。第三個原因是,中國農業銀行作為國有商業銀行,不應該承擔“減員增效”和“整體上市”的任務,這是迫在眉睫的。扶貧貸款的現狀無疑是其發展。第四個原因是銀行經營管理後,在貸款項目的選擇、貸款資金的組織、貸款的後續管理、貸款風險的標準化等方面,容易提高效率和社會效益。

(二)完善扶貧貸款風險保障體系是當務之急。

扶貧貸款風險是扶貧貸款中最嚴重的問題,也是目前扶貧貸款質量不高的重要原因。

①確立可以在現有保險公司的業務中增加農業保險的種類,擴大農業保險的業務範圍。壹方面可以增加農戶和企業對貸款項目的信心,同時為防範貸款風險提供保障。(2)成立政府擔保公司,負責包括農業政策性貸款在內的各種政策性銀行貸款的擔保業務,不減少貸款投向的盲目性,達到降低貸款風險的目的。(3)成立股份擔保公司,為政策性銀行貸款提供會員機制,要求農產品加工商成為企業會員,在部長公司和農戶之間建立不可撤銷的有經濟利益的合同關系,改變過去公司不理農戶,農戶不支持公司的狀態。

(三)扶貧貸款和項目的政策支持落實情況

既然扶貧貸款是政策性、社會性扶貧,政府就應該在經濟上有調和的傾斜。

1.貧困地區在產業和貸款項目的選擇上不得使用扶貧貸款。對於壹些社會公益性貸款項目,特別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應由國家財政撥款支持。

2、稅收是在實施扶貧開發過程中調整經濟地位的,在扶貧貸款支持的貸款項目中發揮稅收的作用是合理的。對貧困地區的企業,特別是配套企業,所得稅免征兩年,減半征收三年;對用於保護的農業特產品收入,農業專用設施建設用地十年內免征耕地占用稅;對國內投資鼓勵企業和外商在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技術和設備的貧困地區項目,除國家規定不予免稅的貨物外,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銀行扶貧貸款業務免征營業稅和所得稅。

3.更改折扣方法。銀行按定期利率向信貸單位收取利息,財政部門會直接用利息折扣補充貸款承擔單位。改變過去影響經營銀行的經營效率。

4.段中的不良貸款。

首先,提高扶貧貸款壞賬準備率,建立財政擔保基金和資金撥付制度,對扶貧貸款造成的壞賬和損失進行年度減免。再次,上述措施無法消化的,按法定程序予以剝離或核銷。

(四)加強扶貧貸款的立法保障。

在扶貧貸款的操作中,既要體現國家對貧困地區扶貧優惠政策的落實,又要保證扶貧貸款保本微利,防止扶貧貸款成為救濟資金和財政補貼,從而失去貸款扶貧的實際意義。壹方面,要提高貸款對象對扶貧貸款項目的了解。另壹方面,要通過立法而不是壹個部門的規定來規範信貸主體、借款人、地方政府和財政部門在扶貧貸款中各自承擔的責任,以加強扶貧貸款資金的完整性、貸款風險的防範、貸款項目的合法性和貸款利益的保護。真正做到依法經營貸款,依法扶貧致富。

三、作為農貸團的壹員,如何精準脫貧、精準脫貧?

雖然我很聰明,但是我真的很難這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