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補繳辦理流程如下:
1、追溯補繳6個月以內的在地稅部門辦理,6個月以上的在社保部門補繳;
2、到單位所屬社保局分局申請補繳、遞交資料(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單位社保證、勞動合同、發放工資的會計憑證、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填寫表格;
3、審核通過後憑社保開具的補繳確認單到地稅繳費;
4、繳費成功等地稅傳數據到社保即補繳成功。
醫保報銷是什麽流程
1、醫療保險,不論是城鎮職工醫療還是城鎮居民醫療,首先需要按當地醫療保險機構批點的當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住院治療;
2、如果需要去其他醫療機構進行治療,需要到當地社區醫院或者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者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轉診證明;
3、如果是在當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在出院結賬的時候,醫院會自動給扣除醫療保險報銷的部分;
4、在當地醫保定點治療但是不是住院的,或者是放療、化療之類的,在醫院沒有報銷的,可以帶著醫院出具的正式發票、醫療診斷書、用藥詳單、社會保障卡或醫療卡到當地行政服務中心醫保窗口進行報銷;
5、如果是在其他醫療機構進行治療的,有轉診證明的,在出院之後,或者沒出院必須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所有治療發票、醫院診斷書、住院證明、身份證、社會保障卡、用藥詳單、病歷等到戶口所在地的醫保窗口進行報銷;
6、如果沒有轉診證明或者是直接在異地就醫的,這種情況,需要到居住地的社區出具居住證明,比如說是租住在這裏的,還是和兒女壹起住等。報銷時帶著步驟5的所有材料,加上居住證明即可。
醫療保險怎麽轉移到其他城市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