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法——見好就收
最簡單的定投退出方法,就是提前設定期望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率,到達目標後,停止扣款,落袋為安。 例如,設定壹個歷史預期年化預期收益20%的歷史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率,壹旦定投組合的歷史預期年化預期收益超過了20%,就在當月全部贖回定投組合中的所有基金份額,並停止從此之後的定投扣款。 這種方法比較適用於目標明確、保守的投資者,在本次定投結束之後可以將定投贖回的資金壹部分用於實際需求,另壹部分投資於低風險的債券基金或者貨幣市場基金,也可重新開啟壹段新的定投。激進法——且戰且退
此法適用於激進選手。比如設定高壹些的歷史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在到達目標後,先停止定投,再設定壹個現有組合最大回撤幅度,當觸及最大回撤時,全部贖回。 例如,某投資者設定了壹個歷史年化30%的歷史預期年化預期收益,以及10%的最大回撤(贖回觸發值)。假設他定投的歷史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已經超過了30%,停止定投時,該定投組合的總市值***20萬元。當時股市正處於快速上漲階段,投資組合總市值由20萬元漲到了25萬元的最高值,然後市場下跌、25萬元跌至萬元(即回撤了10%),觸發了回撤點,投資者此時應全部贖回定投份額。 這個方法的好處是,在目標實現時,現有的定投組合還能夠繼續享受市場向上的預期年化預期收益,避免錯過後面的獲利機會,而缺點就是要時刻關註市場的走勢,並且在回撤超過10%時要果斷贖回,倘若拒絕不了市場繼續攀升的誘惑而選擇繼續持有甚至加碼扣款,會浪費贖回的較佳時機、加劇損失。 最大回撤幅度的參照點不是固定的,可以投資組合達到目標預期年化預期收益時的數據作為參照,也可以停止定投後凈值上漲到較高點時的數據為參照。折中法——化整為零
當投資目標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實現時,停止定投扣款,並在此後定期定額贖回。 例如,設定壹個歷史預期年化預期收益15%的歷史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率,壹旦定投組合的歷史預期年化預期收益超過了15%,就從下個月開始停止定投扣款,並同時從下個月開始每個月贖回持有基金總份額的1/3,分三個月全部贖回。 這種定時定額贖回的好處是,在預定的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目標實現之後,如果當時市場還處於上升階段,未贖回的部分還能繼續享受市場上漲帶來的預期年化預期收益,也不需要時刻關註市場的走勢確定贖回時點,同時還避免了未能及時獲利了結情況的發生。 缺點是,在定期定額贖回的過程中,市場可能已經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尚未贖回的份額會發生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