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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靈活就業人數

2007年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作情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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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

現將我局2007年工作情況和2008年工作安排報告如下:

壹、2007年勞動保障工作回顧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市勞動保障部門緊緊圍繞南京“全面總體達小康”的戰略部署,把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作為工作的著力點,以人為本,真情為民,求真務實,埋頭苦幹,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績,全面或超額完成各項目標任務。主要工作及成效有:

(壹)落實新壹輪促進就業政策,城鄉充分就業進壹步推進

把就業創業作為構建和諧社會、發展民生的首要任務,落實新壹輪積極的就業政策,進壹步完善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就業局勢繼續保持平穩。全市新增就業崗位19.8萬個,實現再就業6.91萬人,本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8.19萬人,城鎮就業人員總數達208萬,城鎮登記失業率降低到3.26%。

整合政策資源,出臺鼓勵創業帶動就業新政。協調市促進就業委員會部分成員單位開展鼓勵創業促進就業專題調研,將分散在市13個部門扶持自主創業的優惠政策資源整合集成、拓展延伸,在全省乃至全國率先出臺了《市政府關於進壹步鼓勵初始型自主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通知》(寧政發[2007]196號),召開全市鼓勵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推進大會,推動44條新政實施。全市已建成創業園(街)35個,吸引2894家企業入駐,吸納8900人就業;累計發放小額擔保貸款2783筆,金額7600萬元,培育創業者2.18萬人,帶動9.33萬人實現就業。

突出就業援助,實現動態消除“零就業家庭”。將援助就業困難群體的範圍放寬到市政府[2006]76號文中規定的七類人員,以及生活困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對零就業家庭實名登記,對他們的家庭情況、就業要求、培訓願望、身體狀況做到“四個清楚”,對享受待遇、參加培訓、求職擇業、享受低保、實現就業情況做到“五個明白”。通過送政策上門、實施個性化職業指導、政府購崗、接續社會保險等“壹對壹”幫扶措施,做到出現壹戶,援助壹戶,確保了動態消除“零就業”家庭。目前,全市有近5萬名靈活就業人員享受了社會保險補貼,***援助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1.22萬人。

堅持三級聯動,創建充分就業區縣。將創建充分就業區縣、充分就業保障街道和社區納入全市就業再就業目標,作為對區、縣黨政“壹把手”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在去年創建的基礎上,進壹步完善了創建“充分就業區縣”評定標準,推動區、縣制定工作計劃,建立工作制度,落實資金保障,增配社區協理員。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創新“以人為本、劃片包幹、各司其職、責任到人”的勞動保障工作片管專管機制。全市***創建充分就業區3個,充分就業保障街道66個,充分就業保障社區688個,分別占全市13個區縣、115個街道(鎮)、838個社區總數的23%、57%和82%。

統籌城鄉就業,促進農民增收。將城鎮就業工作形成的長效工作機制不斷向農村延伸、向外來農民工拓展,在全市形成了就業保障服務平等對待、扶持政策同等享受、市場信息同步聯網的城鄉統籌就業格局。全市建立了3個高技能人才公***實訓基地和72個農村勞動力培訓基地,強化定單、定向培訓,形成了市場“開單”、培訓機構“出單”、農民“點單”、政府“買單”的培訓模式;打造了“高淳船運工”、“六合龍袍裝卸工”、“溧水寧姨牌保姆”等勞務品牌。全市農村勞動力累計轉移總量達86.75萬人,轉移比重70.8%,其中今年新增轉移8.19萬人,培訓農村勞動力5.4萬人,促進農民人均增收273.9元,完成市政府下達農民增收總量6.4億元、人均增收310元目標的88.35%,進壹步促進了城鄉協調發展。

控制失業總量,穩定就業局勢。針對今年以來終止、解除勞動關系人數凸增的情況,采取措施,積極應對。做好企業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備案的審核。進壹步落實好企業裁員備案制度。按照寧政發[2006]76號文件的要求,對裁員單位的裁員比例、範圍以及原因嚴格審核,調控了失業人員的流速、流量、流向。通過裁員備案,我市***減少裁員1萬余人。

(二)社會保險覆蓋率提前達小康目標,城鄉社會保障制度進壹步完善

按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進壹步建立健全城鄉社會保障制度,構築和諧社會安全網,從根本上保障民生,維護民利。

社會保險惠及面進壹步擴大。加強對全市社會保險擴面工作的組織協調,不斷完善齊抓***管的工作機制。全市城鄉養老保險參保達218.7萬人(其中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167.05萬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7.95萬人、農村養老保險39.1萬人、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4.6萬人)、失業保險149.29萬人、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192.12萬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113萬人、工傷保險135.98萬人、生育保險128.11萬人。養老、失業、醫療保險覆蓋提前實現了小康目標。

社會保險基金征收突破138億。規範“五險合壹、壹票征繳”工作模式,創新社會保險稽核工作手段,加大社會保險費清欠力度,力求應保盡保、應收盡收。全市***征收社會保險基金138億元,同比增長29.5%。連續6年保持征收總量年增長20%的態勢,社會保險基金抗風險能力顯著增強。各項保險基金收支平衡,運行平穩。

社會保障水平不斷提高。調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人均增加養老金139元,調整後月人均養老金水平達1248元。提高了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人均增加失業保險金102元,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水平為474元。全年***支付社會保險基金112億元,50.7萬名企業離退休人員、2.03萬名在領失業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啟動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已有1.9萬人納入社會化管理服務。上調工傷保險待遇,月人均待遇達1550元。不斷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先後采取“三增加壹降低”(增加12個門慢病種、增加肝移植抗排門特病種、增加門慢社區定點醫療機構、降低門慢患者社區就診自付比例)和“三降低壹提高”(降低門慢起付標準、降低二級以下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降低住院個人分擔比例、提高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個人帳戶最低劃帳額)的政策措施,減輕個人負擔,這幾項政策措施,年增加醫保統籌基金支出1個多億,惠及70多萬參保職工。參保人員***發生各類門診609.58萬人次,住院9.05萬人次,購藥232.05萬人次,參保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得到基本保障。

加強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險體系建設。全面啟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市政府出臺了《南京市城鎮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辦法》(2007年市政府265號令),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這三張保障網,從制度上實現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全覆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經過各級各部門和全社會的***同努力,參保已達113萬人,發生門診3.32萬人次,門診大病881人次,住院903人次,發生醫療費用887.1萬元,與醫院的結算和零星報銷工作正常進行。完善失業保險市級統籌工作機制。規範失業保險政策、基金運作和工作模式,城鄉失業人員待遇水平統籌提升。調研擬定我市新型農保辦法。將農村居民全部納入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並建立與企保、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銜接機制,形成以企保、事保、新農保為主的養老保險體系,將養老保險覆蓋到城鄉各類勞動者。統籌城鄉保障。建立農保與企保銜接通道,全市由農保轉城保的人員達3.97萬人。將農村各類用人單位納入企保範圍,允許農村戶籍人員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社會保險。目前全市***有33.4萬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18.3萬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建築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工作開始破題。目前,已有6.5萬多名農民工參保。

用改革的辦法破解保障難題。解決“老征地”保障問題。制定出臺了《南京市被征地農民老年生活困難補助辦法》,對1983年至2003年的被征地農民中,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人員,發放老年生活困難補助。目前,已對2萬名被征地老年農民發放生活困難補助3197萬元。解決“老知青”保障問題。對上世紀支援邊疆建設、下鄉插隊、隨父母下放農村人員中,回寧定居後沒有生活保障的約1萬名老年人員,每月發放生活困難補助150元。至此,“老征地”、“老軍工”、“老職工”、“老工傷”、“老知青”的“五老”保障難題已全部解決。這些人性化的措施,穩妥地化解了歷史遺留的保障難題,促進了社會和諧。

(三)加快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職業培訓的路徑進壹步拓寬

堅持培訓服務就業、促進就業的導向,圍繞產業結構優化調整,貼近社會需要和企業需求,高技能人才建設、技工教育、職業培訓、技能鑒定“四輪並動”,促進技能就業、素質就業。

高技能人才建設形成制度保障。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進壹步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精神,完善高技能人才配套政策,制訂了高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交流、激勵、待遇、投入、協調機制等配套政策。通過開展27個適用型工種的技能競賽、職工技能進位“五個百分點”活動、企業技能人才評價活動以及加大高技能人才基地培養力度等有效措施,全市技能人才隊伍得到進壹步充實,今年新增技能人才8.4萬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5萬。目前,全市技能人才總量達62萬人,其中,高技能人才總量突破10.4萬人,企業壹線工人的技能結構得到了有效改善。

技工教育層次穩步提升。在全市技校系統全面推行“技能教育+就業教育”制度,充分發揮技工院校在高技能人才培養中的主導作用。2007年,全市技校硬件投入達億元,招生量達2萬人以上,全日制在校生達6萬人,就業率達99.1%以上。今年申報高級技校1所、國家級重點技校2所、省級重點技校1所,全市重點技校占50%以上,且全部參與了高技能人才的培訓工作,高級技工班及以上在校生達2.6萬人。在11月份舉行的全國技工院校技能大賽中,我市6所技工學校獲得“優秀教學獎”,我局獲得“優秀組織獎”,南京鐵道車輛技術學校的胡超同學奪得焊工高級組第壹名。南京技師學院創新辦學理念,突出教育特色,努力打造技工教育品牌,省政府評估組已對南京技師學院進行了省重點技師學院評估。

職業培訓管理手段不斷創新。積極發展多種類型、多種形式的職業培訓。做大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發放225萬元培訓券;對城鄉困難家庭初高中畢業生實行“技能扶貧”,給予培訓補助,農村勞動力培訓實現政策、投入、平臺建設“三個到位”;做強青年就業見習培訓,抓好見習崗位開發市場化、見習帶教方案個性化、見習企業規範化、跟蹤指導制度化“四化建設”;做實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落實培訓評標、培訓督導、考培分離、補貼審核、培訓跟蹤“五項制度”。全市***開展各類培訓17.8萬人,其中,在職職工培訓5.9萬人,新生勞動力培訓1.3萬人,再就業培訓5.2萬人,農村轉移勞動力培訓5.4萬人。

(四)調整收入分配格局,勞動關系進壹步和諧穩定

圍繞建設和諧勞動關系,重點在四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和諧收入分配關系。落實最低工資保障制度,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由750元/月調整為850元/月;根據不同行業的經營狀況和特點,分別制訂了11個行業的工資指導線;通過對467戶生產經營正常的企業3萬多名職工的調查,發布了218個主要工作(崗位)的工資指導價位。積極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有108家企業建立三方協商機制。

加大執法維權力度。深入推進勞動保障誠信工程建設,規範用人單位和服務機構勞動保障行為,今年全市已初評出勞動保障誠信單位411戶。開展清理拖欠工資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執法檢查,***為2.78萬名勞動者追回工資9514.04萬元,其中為2.17萬名民工追回工資7892.89萬元。開展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重點對村鎮小磚窯、小礦山、小作坊進行專項整治,對3182戶單位進行排查,補簽勞動合同9650人、為2016名勞動者補發工資215.3萬元、補辦社會保險2615人,取締非法單位5戶,專項整治工作受到國家督查組的好評。

加強仲裁和信訪接待能力建設。推進勞動爭議仲裁實體化建設,加大勞動仲裁調解力度,受理案件7049件。做好信訪接待工作,實現了來電、來訪、來信人數“三個下降”。全年***接待5.3萬人次,其中,來訪3.2萬人次,來電2.1萬人次,來信535件,各級領導批辦件85件,化解了社會不穩定因素。

做好《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準備。市政府成立宣傳貫徹領導小組,召開了全市宣傳貫徹《勞動合同法》動員大會,市區勞動保障部門深入調查研究,加強學習培訓,廣泛宣傳發動,認真研究對策,針對《勞動合同法》出臺到施行初期,可能出現的用人單位突擊裁員、改制企業落實勞動合同難度大、機關事業單位認識不足、勞務派遣企業調整用工模式等情況,制定預案,積極應對。

(五)提升社會化服務水平,能力建設進壹步增強

註重以人為本,全面強化面向城鄉民眾的公***服務能力,建立和完善勞動保障公***服務體系,努力把就業和社保服務工作做到城鄉老百姓身邊。

加強勞動保障平臺建設。強化基層勞動保障機構和基礎設施建設,確保機構、場地、人員、編制、設備、工作“六到位”。目前,全市城鄉115個街道(鎮)、838個社區和207個行政村建立了勞動保障服務所、站,2876名勞動保障協理員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服務。

提升勞動保障信息化服務水平。完成南京勞動保障信息系統第四次升級,同時,按照金保工程的要求,加強人員資源庫和卡管理,將社會保障卡介質由IC卡升級為CPU卡;建立權力陽光運行機制,提供136件業務辦理表格下載服務,開通社會保險信息、網上招聘信息、政府購買培訓成果等6項網上辦事查詢項目,讓權力站在陽光下,用權為民,接受監督。提升“12333”電話等四位壹體的電子咨詢服務平臺,對公眾實行全方位的資訊服務、快捷方便的檢索服務、靈活多樣的互動信息交流服務,全年訪問量達到274.2萬人次。

二、2008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重點工作安排

2008年,我們將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決策部署,以貫徹落實十七大精神為統領,以民生需求為工作目標,以民生願望為工作導向,以發展民生為工作責任,創新思路,銳意進取,真抓實幹,著力在“三個創建”上下功夫,切實讓人民群眾可見、可感改善民生的實效,得到改革發展的實惠。

(壹)創建充分就業城市,讓城鄉各類勞動者“勞有所得”。就業是民生的第壹需求,是“勞有所得”的先決條件。我們力爭通過3年的努力,創建充分就業城市,讓城鄉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各類勞動者都能得到充分、公平、有效的就業機會。壹是將就業再就業政策措施制度化。結合《就業促進法》的貫徹實施,將促進就業再就業的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崗位、社會保險補貼、小額貸款、稅費減免等58個政策文件,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規範,作出制度性安排,形成制度化的長效機制。二是實施“十百千萬億”創業工程。啟動實施鼓勵自主創業的“十百千萬億”工程,將鼓勵初始型創業的優惠政策覆蓋城鄉各類勞動者,完善小貸貸款發放“綠色通道”,加強創業園(街)等創業載體建設,激發勞動者創業熱情,激活民間創業資本,全力打造10個示範創業園,選樹100名優秀創業典型,扶持1000名勞動者成功創業,帶動1萬人就業,小額貸款發放超過1億元,進壹步促進創業帶動就業。三是健全公***就業服務體系。開發運用“鎮鎮通”農村勞動力管理信息系統,健全農村勞動力資源信息庫和勞務需求信息庫,讓城鄉勞動者均等享受平等的公***就業服務。四是傾情援助十類困難群體就業。完善、落實面向困難群體的就業援助制度,采取政府購崗、補貼“五險”的辦法,重點幫扶“4045”、“低保”、單親、雙下崗失業、特困、殘疾、“零就業家庭”、生活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連續失業壹年以上的失業人員、就業困難的復轉軍人等十類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再就業。對城鄉“零就業家庭”實行動態管理、動態援助,做到“出現壹戶、援助壹戶、穩定壹戶、脫貧壹戶”,消除絕對貧困人口。

(二)創建***享型社會保障體系,提升城鄉居民的福祉。按照“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標要求,著力在“四個提高”、“四個改善”上下功夫,加快構建全社會***建***享的社會保障體系,確保各類勞動者“老有所養”,增進城鄉居民的福祉。

“四個提高”,即:壹是提高養老金待遇水平。完善各項保險待遇正常調整機制,每年調升壹次養老金發放標準,50萬企業離退休人員年增加收入6億元以上。嚴格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制度和繳費基數正常調整機制,促進企業職工“多繳多得”,提升退休養老金水平。二是提高“五老”人員的保障水平。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每年調升“老職工”、“老軍工”、“老工傷”、“老被征地農民”、“老知青”等五類社會保障邊緣群體的補助標準。三是提高大病重病住院報銷比例。通過降低住院醫療費用的個人分擔比例,以及降低三個目錄中乙類藥品和乙類醫療服務的個人自付比例,用兩到三年的時間,將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的個人自付比例降低到25%(不含個人自理部分)。取消大病救助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不設支付上限,進壹步提高對大重病患者的保障力度。四是提高“壹區兩縣”失業保險金水平。完善失業保險市級統籌制度,通過兩年的努力,實現“壹區兩縣”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與市區接軌,“壹區兩縣”近2萬名失業人員人均月增加失業保險金200元左右。

“四個改善”,即:壹是改善農村居民養老保障條件。堅持“個人繳費、政府補貼、統賬結合、制度銜接、多繳多得、基本保障”的原則,建立保障水平與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基本相適應、保險關系與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相銜接、社會保障與家庭保障相結合的新型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未參加新農保、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直接享受養老補貼,確保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二是改善托管中心人員的生活條件。結合《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對在市屬行業、企業托管、月收入低於300元的托管職工,制定可操作性的保障措施,提高這部分人員的收入水平,確保托管人員基本生活條件得到有效改善。三是改善社會保障邊緣人群的生活條件。按照“總體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實施城鎮高齡無保障老人保障計劃,將符合條件的本市城鎮戶籍中高齡無保障老人,納入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障範圍,切實保障他們晚年的生活。四是改善失業人員的再就業環境。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將社會保險、崗位補貼、職業介紹、職業培訓補貼、小額貸款貼息等擴到到所有在領失業保險金人員,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的功能。

(三)創建和諧穩定勞動關系,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深入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和諧勞動關系,提高職工收入,維護民生民利。壹是增加居民收入。完善工資指導線體系,健全勞動力工資指導價位制度,建立最低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建立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切實增加壹線職工的勞動收入。大力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完善工資集體協商內容,規範集體協商行為,增強職工在收入分配中的話語權,促進企業工資增長向關鍵崗位、艱苦崗位、壹線崗位和高技能人才傾斜。加強對企業建立內部分配制度、落實工資宏觀調控制度、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合理調整各類職工的收入水平,有效防止拖欠職工特別是民工工資行為。二是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加強勞動合同屬地化管理,進壹步規範企業用工備案制度和勞動合同基礎管理,全面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以創建和諧勞動關系企業活動為載體,合力推進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簽訂工作,推進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三是化解勞資矛盾。堅持預防為主,基層為主、調解為主,逐步在全市各類用人單位建立勞動爭議調解機制。加快勞動保障仲裁院實體化建設,快立、快調、快審、快結,全面提升勞動爭議仲裁的處理效能。進壹步強化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繼續深入開展創建勞動保障誠信工程建設,規範用人單位和服務機構的勞動保障行為,擴大勞動保障誠信覆蓋面;推進“網格化”監察管理模式,延伸勞動保障監察組織網絡,建立覆蓋城鄉的監管體系;提高執法維權效能,加強對用人單位用工不簽勞動合同、不辦社會保險、拖欠工資、超標準延長工作時間、非法使用童工等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二ОО八年壹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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