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如何補償員工
發生工傷後,必須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後才能申請傷殘認定,按照傷殘等級計算賠償。員工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壹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
壹次性傷殘津貼:
1,壹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21個月。
享受月傷殘津貼(按月發放)
1,壹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的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的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的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五、六級傷殘待遇標準
壹次性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16個月。
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的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的60%,工傷職工難以安排工作,用人單位按月發放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七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1。壹次性傷殘津貼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3.9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 7個月工資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綜上所述,保險的種類很多,我們生活中的風險也很多。這些風險無處不在,所以很多人選擇買保險,在買保險的過程中壹定要簽合同。這些可以說屬於保險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因工傷殘職工被鑒定為壹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由工傷保險基金根據傷殘等級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壹級傷殘27個月工資,二級傷殘25個月工資,三級傷殘23個月工資,四級傷殘21個月工資。
(2)按月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壹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85%,三級傷殘為80%,四級傷殘為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止發放傷殘補助金,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待遇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