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投標受理地點:
市醫保中心:常州市錦繡路2號市政務服務中心1樓大廳。
各市(區)醫療保險(分)中心(經辦地址)電話:
1,溧陽市醫保中心(溧陽市南環路65號):0519-87268772,0519-87328868,0519-87268767。
2.金壇分中心(金壇區金壇大道150號金壇區人社服務中心壹樓大廳):0519-82889630、0519-82888100、0519-828204765433
3.武進分中心(武進區吳楠路518號武進人力資源市場二樓大廳):0519-86520092、0519-86527851、0519-86529750。
4.新北副中心(新北區紅河路65號新橋大廈三樓服務大廳):0519-85186781。
5.天寧分中心(天寧區朱琳北路256號天寧區政務服務中心壹樓大廳):0519-6961877。
6.鐘樓副中心(為進壹步優化服務環境,提升服務水平,2022年10月4日起,鐘樓區政務服務大廳將遷至新址對外提供服務。新地址位於常州市鐘樓區北港街道丁香園二期10號樓鐘樓區行政服務中心(常州五中東側):0519-88890210。
7.經開區中心(常州東方東路168號政務服務中心壹樓大廳):0519-68762123。
常州市醫療保險中心的主要職責:
(壹)擬訂全市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醫療價格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規劃和計劃,依法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推動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建立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並組織實施。開展醫療保障領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二)配合管理醫療保險基金預決算,組織制定和實施醫療保險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全市醫療保險基金統壹安全防控機制,組織開展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險基金行為。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標準,推動建立醫療保障待遇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推動實施醫療保障和精準扶貧。
(四)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統壹的醫療保險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醫保目錄準入談判。
(五)制定和實施全市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政策,建立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醫保支付醫療服務價格的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成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制定並監督實施全市藥品和醫用耗材招標采購政策,指導藥品和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平臺的建設和運行。
(七)制定全市定點醫療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險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險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險領域違法行為。
(八)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推進全市醫療保障信息化、標準化、規範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
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管理機關事業單位醫療保障工作,承擔離休幹部醫療費用統籌管理。
(九)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10)職能轉變。完善統壹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大病保險制度和城鄉統籌醫療救助制度,提高醫療保障總體水平,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
確保醫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眾醫療需求,減輕醫療費用負擔。
(十壹)職責分工
1.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等部門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加強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的制度和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共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2.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的職責分工。市人力社保局、市稅務局、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將協同推進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參保、擴面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和市醫療保障局配合做好經辦管理工作。
3.與醫療救助相關的責任劃分。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退伍軍人局、市總工會等部門負責職責範圍內困難群體的審核認定,配合做好醫療救助工作。
民政局承擔申請救助家庭的經濟信息核對工作。市醫療社保局牽頭研究確定醫療救助對象範圍,推進醫療救助政策和待遇落實。
以上內容參考:官網-江蘇省常州市醫療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