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具體貸款條件:①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壹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二)在本市城鎮購房,已辦理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或商業貸款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三)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和意願,資信良好;(4)有合法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和房地產權屬證書(或房產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5)同意將所購房屋作為抵押物;⑥同意申請購房擔保。
二、具體流程:①購房職工可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設立或委托的網點咨詢期房直貸相關事宜,並計算可貸金額和期限(在萬州購房為商業貸款的,需向萬州公積金分中心申請公積金置換貸款);(2)拿到貸款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信息調查表,認真如實填寫,然後申請貸款。同時,提交相關材料。提交材料復印件的,應當將原件交驗;③工作人員與借款人談話,審核貸款申請;(4)經批準的貸款申請人接到工作人員通知後,按約定時間在約定地點簽訂貸款合同及其他相關合同文本,辦理住房擔保;⑤還清原貸款並註銷抵押登記,重新辦理抵押登記手續;⑥已辦妥全部手續的貸款,由貸款承辦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發放給借款人,貸款資金劃入借款人指定的個人賬戶,直接用於償還原貸款。
三。所需資料:①借款人和業主(均含配偶)的身份證和戶口本(或其他有效居住證明);(2)合法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產權證、購房款支付憑證;③借款合同原件及房地產抵押借款合同;(4)貸款還款證明原件(原貸款銀行出具的截至當月的還款計劃表);(5)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證明;6.借款人與產權所有人的婚姻狀況證明(含單身證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復印件兩套(統壹為A4標準)。申請和簽訂合同時,只需要房產證復印件,其他所有材料都必須帶原件,以備查驗。201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