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基金管理公司現由中信證券100%控股。就股權而言,華夏基金與華夏證券無關。雖然華夏證券確實是華夏基金的創始股東之壹,但早在2003年,華夏證券就已經轉讓了華夏基金的全部股份,兩者之間不存在法律關系。
公開資料顯示,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4月9日,1998,由華夏證券、北京證券、中科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共同發起設立。直到2000年6月,華夏基金增資擴股至654.38+0.38億元,華夏證券仍持股30%。然而,2003年4月,華夏證券將其持有的華夏基金股份全部轉讓給北京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轉讓後,華夏基金的股東結構變為:西南證券持股35.725%,北京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持股35.725%,北京證券持股25%,中科證券持股3.55%。
2006年3月起,中信證券開始了收購華夏證券的進程。在隨後的半年時間裏,中信證券先後收購了北京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持有的華夏基金35.725%的股權,同時又兩次收購了北京證券持有的華夏基金25%的股權。到2006年6月5438+10月,中信證券持有華夏基金60.725%的股權。緊接著,中信證券在壹年時間裏,先後收購了中國科技證券持有的華夏基金3.55%股權和西南證券持有的35.725%股權;到2007年9月,中信證券持有華夏基金100%的股份。
截至目前,華夏基金與華夏證券分離已超過5年。因此,華夏基金持有人無需擔心華夏證券破產清算。
另外,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基金資產的管理和托管是分離的,即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的投資運作和管理,基金托管人負責基金資產的托管和資金的進出。基金資產獨立於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自有資產,存放在托管銀行的資金以獨立的基金賬戶形式存儲,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債權人對基金資產沒有任何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