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購基金雖然屬於股權投資的類別,但與私募的股權投資存在壹定的區別,投資風險特征也不相同,那並購基金和私募的區別是什麽?
並購基金和私募的區別
普遍的看法是,並購基金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壹個分支。私募股權投資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募集資本,投資於企業股權的壹種投資形式。相對於企業發展所處的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擴張期和Pre-IPO時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可分為天使基金、風險投資基金、增長型基金和Pre-IPO基金;對於企業成熟階段和衰退階段的投資,主要由並購基金完成。
然而,在國外資本市場,私募股權基金主要指並購基金,與之呼應的壹詞是風險投資基金;而在國內資本市場,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指投資於Pre-IPO階段的資金。造成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內涵差別的主要原因在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並不是壹個劃分各類投資基金的合適標準。私募股權投資的特點在於融資方式,而並購基金著重於強調交易方式。
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歷史來看,私募基金起源於並購基金。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前,杠桿收購是並購基金采用的典型交易方式,並購基金就意味著杠桿收購。杠桿收購在二十世紀八十至九十年代達到高峰,之後隨著垃圾債券市場的崩潰而逐漸將萎縮,而後又在二十壹世紀復蘇。(來源:宜貸網黃友橋)
並購基金投資須知
並購基金的運作是壹個復雜的過程,從基金募集、成立到並購的實施、項目管理以及分紅、退出清算,某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會使投資者面臨損失。因此並購基金在進行產品化的過程中應當特別註意風險的控制,尤其要關註如何實現安全退出,註重退出方式和時機的選擇,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
按照LP與GP職責分工,LP的角色定位在只負責出資,而不參與投資管理活動。LP對GP過多的幹預可能會降低基金運行的效率,而GP也可能濫用職權侵害LP的利益,如當GP同時管理A與B兩只基金時,可能會由A基金去收購B基金所投資的項目實現B的退出,或者挪用A的資金去緩解B的資金短缺問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