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藥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範圍內的,醫保可以報銷。當事人可以帶上自己的社保卡等資料,直接去藥店結算。
社保卡去藥店買藥,是醫保門診費用的壹種方式。
1,職工醫保門診報銷比例:
在職職工在醫院門診、急診看病後,2000元以上的醫藥費才能報銷,報銷比例為50%。70周歲以下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費用可報銷,報銷比例為70%。70歲以上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費用80%可報銷。無論何種人群,門急診醫療費用最高支付限額為2萬元。
2、居民醫保門診報銷比例:
門診結算程序:參保患者憑醫保專用處方和社保卡直接到居民醫保結算櫃臺刷卡支付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壹個保險年度內,門診總費用在50元以下的,醫保基金支付40%,50元以上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醫療保險藥房的報銷流程:
1,參保人攜帶個人身份證、醫保卡、費用發票、用藥清單等相關材料到醫保部門辦理報銷手續;
2、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予以報銷。
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部分,由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