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增強礦業發展的動力、削弱阻力為基礎,建立和完善政府調控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資源優化配置機制,在國家宏觀調控下,發揮市場對礦產資源配置的基礎作用,構建壹個以產權要素高效配置為主旨的充分競爭的市場。依靠科技進步改造傳統礦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依據循環經濟的基本原則,有效控制礦山企業總數和礦產開采總量,提高采、選“三率”指標,強化綜合回收能力,嚴格礦山準入制度,改善礦山生態環境狀況,促進礦產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轉變。
4.5.1 改善投資環境,積極培育和發展礦業市場
改善投資環境,積極培育和發展礦業市場,形成統壹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重點發展資本、勞動力、技術、礦業權等要素市場,積極引進外資,多渠道籌措資金,建立礦業權中介與評估機構,加強礦業權市場建設。規範和完善礦業權市場體系建設。以產權改革為中心,明確受益主體,界定清晰的產權,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構建壹個以產權要素高效配置為主旨的充分競爭的市場。完善礦業融資機制,增加礦產資源勘查和礦產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的采、選、冶技術改造和科技創新及礦山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的資金投入,提高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和礦山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的能力。建立合理的補償制度,妥善安置限采、禁采礦山企業的失業人員。堅持“開發者恢復,破壞者治理,受益者補償”的原則,落實礦山地質環境備用金,礦山生產安全備用金制度,保證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和礦山安全生產資金到位。
4.5.2 實施科技興礦戰略
鼓勵礦業企業依靠科技進步,應用新工業、新方法、新設備,革除傳統礦業粗放式經營模式,提高礦產資源“三率”指標和綜合開發利用水平,走綜合利用,循環利用發展道路。堅持科技創新,大力促進礦業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強化優勢礦產深加工產業的開發、研制,提高礦產品加工精細度和深度,延長產業鏈和產品鏈,促進礦產品結構調整,擴大礦產資源應用領域,拓展礦產品市場。堅持以人為本,加強人才的培養和引進。重點培養和引進技術型、管理型和開拓意識強的人才。加強職工隊伍培訓,提高礦業人員整體素質,加快礦產資源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建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礦業權市場和礦產資源管理信息體系,增加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推進地質科技進步,建立和完善地質科技創新人才保障體系,開展重大地質技術攻關以科技創新為動力,推進礦業結構優化升級。
4.5.3 實施綜合協調戰略
尋求動力與阻力的最佳結合點,識別和評價環境、政治、法律、經濟、技術、社會和人文等宏觀因素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目標和戰略選擇的影響,將礦產資源與環境、經濟、社會發展密切聯系起來,綜合考慮政策、體制、結構的影響,強調礦產資源政策實施後產生的資源環境影響及其社會經濟含義,不僅從經濟和技術角度衡量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項目或有關政策的可行性、合理性,而且考慮其資源環境影響,實現礦產資源、環境、經濟社會的和諧統壹。研究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礦產資源供給與需求的動態變化及時監控、預測當前和未來礦產資源的供求形勢與發展趨勢,並對礦產資源的短缺程度和可能的失衡危害及時地發出警報,通過礦產資源預警系統及時發現礦業發展的將來走向,在進入衰退期之前及時實施有效的經濟轉型,順利實現礦業的可持續發展,使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開展,合理地開發利用礦產資源,在規模開發礦產資源,推動經濟發展的同時,不斷改善和建設良好的生態環境,使兩者形成互相促進、相得益彰、協調發展的態勢。以循環經濟為核心,促進礦產資源的技術開發能力和產業化水平,提高資源綜合效益。
4.5.4 優化礦業產業結構
依托主導產業,培育替代產業,實現傳統產業的升級。①強化資源主導產業,延緩資源衰竭。對既有結構和資產存量進行調整與盤活,圍繞自身優勢,不斷挖掘潛力,充分延伸主體礦產品鏈,擴大產業面,創造有特色的礦業經濟。②挖掘礦產資源的潛力,促進資源的綜合利用,盡量延長主礦產服務期限。提高加工深度,由壹次能源、原材料初級產品為主的生產模式向二次能源與高耗能高載能產品、原材料深加工為主的生產模式過渡。加強***(伴)生資源的利用,提高資源效益和綜合開發水平。③加快實現集約化經營和規模經濟,推動資源的優化重組進程。特別是對國有資產的優化重組改造,增強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活力,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中小型礦山的開采成本高,回采率低,資源浪費大,要加強對它們的宏觀管理與控制,上規模、上檔次,由資源的粗放型利用轉向集約型利用,增加資源綜合利用效益,延長資源的開采年限。④增加礦業的科技含量。應依靠科技進步促進經濟增長,拋棄以前追求產值、速度和高投入、低產出、低效益的老路,實施以優質、高科技、高效益取勝的全新發展戰略,優化科技資源配置,加速科技成果向生產力的轉化,發展高新科技產業,帶動傳統產業技術改造,建立健全科技以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技術支持體系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實現加快發展、結構升級、提高效益的任務。⑤培育發展非礦替代產業,減少對資源的依賴度,促進產業接替。調整礦業組織結構,建立集團化、大礦業發展的新體制。制定重點發展領域和區域,按照區域礦產資源產業功能結構的要求進行開發,並實行產業傾斜政策。
4.5.5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
加大礦產勘查力度,提高資源保障程度;大力開展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促進礦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創新;構築區域礦產資源供應體系;進行重點礦產的戰略儲備;重視和落實礦產開發中的環境保護和治理辦法。
4.5.6 加強政府宏觀調控
政府要加強對礦業的宏觀管理和政策引導,定期發布礦業產業政策、技術政策、經濟政策。明確鼓勵、限制、禁止勘查開采的礦種和礦區。定期發布鼓勵、限制和禁止淘汰的采礦技術、方法、設備等。適時發布信貸、稅收等有關經濟政策,控制礦產品總量平衡。通過產業政策、技術政策、經濟政策進行宏觀調控,可有效解決由於采掘業的特殊性造成市場缺陷和市場失靈問題,促進礦業企業技術進步和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編制好各級礦產資源規劃,加強礦業權市場的監管,推進礦業權信息公開化,建立礦山反哺機制,解決好資源枯竭企業的發展問題。
4.5.7 制定資源型城市經濟發展與轉型的特殊扶持政策
從宏觀上對礦業城市的產業政策、財政政策、投資政策、社保政策和城市政策等從多方面給予綜合指導和支持,推動礦業城市的結構調整與城市轉型。借鑒國外經驗,對礦業產業制定合理的稅負政策,切實減輕礦山企業的稅負。要建立資源型企業的補償機制與資源型產業發展基金。明確產業援助政策,加大國家財政對資源的轉移支付力度,對資源枯竭或衰退性產業轉產項目及替代產業的培育給予稅收、信貸、引資方面的政策支持。
4.5.8 加大礦區生態環境保護力度
發展保護生態環境的綠色礦業是未來礦業的發展方向,引進國外先進的尾礦處理、礦山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技術,礦產資源回收利用技術,礦山選冶的零排放技術,礦山土地恢復技術,淘汰壹批落後、低效、汙染破壞嚴重的技術工藝。另外在二次回收利用的基礎上提高礦產資源的再利用率也是提高礦產資源利用效率的壹個重要途徑。制定礦山汙染排放標準或者確定環境質量的最低允許標準,規定有汙染的礦山項目的批準程序來管理礦山環境。通過引入市場機制,推行與法律、法規系統互補的技術政策,實施適當的企業環境管理方針,從而能以經濟上更有效的方式解決環境問題。實施生態型礦業開發模式,實現清潔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