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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落戶上海需要什麽條件?

上海戶口新政策仍實行積分落戶制度,但公務員、企業家等為上海戶口繳費的人員可以直接申請上海戶口。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推進本市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

壹、上海戶口申請條件以下三類人群可以申請上海戶口:

1.直接落戶上海的公務員、事業編制、國企等人員可以直接落戶上海。

2.積分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上海戶口。

(1)居住證7年;

②積分120分+;

3買房;

4社保職稱可累計繳費滿7年;

⑤符合上海市人才引進要求;

⑥無違法生育;

⑦無犯罪記錄;

稅單必須是7年的;

⑨具有上海市認可的中級職稱,或相當於此類資格證書,社保繳費基數連續三年為上海市平均水平的兩倍。

3.落戶以下五類人才可申請上海戶口。具體標準見文末。

①創業型人才;

②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③風險投資管理和運營人才;

(4)企業高管和科技人才;

⑤企業家。

二、上海戶口申請流程

1.上海戶口申請材料

1.申報戶籍事項申請表由派出所戶籍窗口提供或從公安門戶網站下載。

2.住戶《房屋有效證明》的房屋有效證明主要指以下證件(只需壹份)。

1,上海市房地產權屬證書;

2.《上海市租住公有住房證明》;

3.房產證;

4、法律、法規、規章等房屋證明文件,如《宅基地使用證》、《土地使用證》、明確權屬的法院判決書等。

3、分戶《房產所有人、承租人、農業戶同意受理申請人入戶意見書》(申請人是房產所有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1.被定產的房產(土地)所有人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宣告失蹤,尚未確定新的房產(土地)所有人的,應當取得全體房產繼承人的書面同意;

2.擬落戶地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農業戶口所有人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尚未確定新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農業戶口所有人的,應當征得全體戶籍人員的書面同意。

3.“申請人”、“房屋所有人”、“承租人”、“農業戶所有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由其監護人出具監護意見,並提供監護人關系證明(即法院聲明或監護公證或其他有效監護證明)。

4.被信任人同意接受書面意見。

4、委托他人辦理的,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公證。公證委托應當提供:委托公證書(載明具體委托事項和委托權限)和委托人、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5.戶籍地房產所有人、承租人、農業戶口所有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不能提供戶口簿的,還應當提供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如果申請人的配偶或子女由外省市遷入上海,需附批準文件。

6、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的《身份證》和《戶口簿》

7.《上海梅山(集團)有限公司原上海戶籍員工戶籍遷回上海審核表》需經* *集團上海梅山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並加蓋“* *集團上海梅山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印章。

8.申請人工作單位的證明材料

1,員工登記表;

2、上海市社會保險基金結算管理中心每年的《上海市城鎮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對賬單》;

3.10月30日前1998 165438+上海梅山(集團)有限公司在冊員工憑證(10月30日前填寫的招聘表或員工登記表)

9、申請人或其父(母)來自本市時的整體戶籍信息。

10、申請人及直系親屬本市戶籍證明(戶籍為申請人自有房產或公租房的除外);能反映申請人與被投靠人關系的戶籍檔案原件、《職工登記表》或《幹部簡歷》。

11.申請人的婚姻狀況證明“申請人的婚姻狀況證明”指:

1,夫妻雙方結婚證;

2.申請人的婚姻狀況聲明;

3.離婚再婚的還應提供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喪偶再婚的,還應提供前夫(妻)死亡註銷戶口的戶籍證明。

12.隨遷子女的相關憑證

1,出生醫學證明;

2.若隨行子女在外省市出生,還須提供母親的產前醫院檢查、分娩記錄、出院小結等原始材料;

3、無法提供《出生醫學證明》和產前檢查、分娩記錄等原始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涉嫌造假且與事實或常識不符的,必須提供親子鑒定;

4.隨行子女已成年的,還須提交就業失業登記證明、戶籍所在地婚姻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和民政部門出具的無子女和收養子女證明。

13.申請人生育子女的證明。

1,戶籍地縣級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證明,是否符合計劃生育規定。

2.如果孩子是獨生子女,還需要提供獨生子女證或者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能提供上述證件或者提供的證件內容不真實的,提供《獨生子女審批表》檔案材料原件復印件;

描述:

(壹)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證明材料要求原件的除外),申請人和受理民警在復印件上簽字確認復印件與原件壹致。

不能提供原件的,由備案單位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確認;復印件超過壹頁的,應加蓋騎縫章。

(二)在申請過程中,發現申請人公民身份號碼錯誤或重復的,由申請人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重新編碼後再進行申報。

(三)在申請過程中,發現申請人是重復戶口的,申請人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應當在申請前註銷重復戶口。

(四)戶口經批準遷入上海的人員,登記為非農業戶口。

(5)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壹經查實,對通過弄虛作假非法申報戶口或與事實不符的,壹律退回原戶口所在地,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6)由於外省市進滬審批受政府年度分配指標限制,您的申請可能因指標等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限內回復您的申請結果。我們會以通知的形式通知妳,請妳理解。

(七)申請人按服務告知單提供材料。公安機關經審查,認為提供的材料不符或者未能真實反映情況,確需出具其他證明的。申請人應按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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