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關系轉接將采取“雙轉移”模式,其中個人部分全額轉移,統籌部分轉移繳費基數的12%,相當於統籌部分的60%。
如果某員工每月交費社保轉移是全額轉移嗎數是5000元,那麽單位為其交納的社會統籌部分是1000元,個人交納額為400元。轉移時,他可以把社會統籌的60%(即600元)、個人賬戶的全額400元全部轉移。也就是說社會保險不能全額轉移。
養老保險:跨省轉移需兩步
養老保險是五項社會保險中最重要的險種,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用人單位和個人***同繳費。過去,參保人員跨地區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只轉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轉單位繳費。
政府出臺了《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讓養老保險轉移實現了“全國漫遊”,這解決了困擾養老保險制度10多年的無法轉移之痛。
按照這個暫行辦法,養老保險關系轉接將采取“雙轉移”模式,其中個人部分全額轉移,統籌部分轉移繳費基數的12%,相當於統籌部分的60%。如果某員工每月交費社保轉移是全額轉移嗎數是5000元,那麽單位為其交納的社會統籌部分是1000元,個人交納額為400元。轉移時,他可以把社會統籌的60%(即600元)、個人賬戶的全額400元全部轉移。
辦理轉移,參保者個人只需兩步:第壹步是攜帶包括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居民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第二步是帶齊這些手續,填寫《轉移接續申請表》,向轉移地的社保機構提出轉入申請。此後,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舊參保地兩地社會部門將處理轉移事項。只要審核通過,參保者將在45個工作日後接收到社保部門完成轉移的通知。
法律依據:
《 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