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常見問題
存款保險的相關規定關於存款保險的相關規定,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經濟發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調整最高償付限額,報國務院批準後公布執行。同壹存款人在同壹家投保機構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並計算的資金數額在最高償付限額以內的,實行全額償付,超出最高償付限額的部分,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存款保險是指存款銀行交納保費而形成的存款保險基金,當個別存款銀行經營出現問題時,會使用存款保險基金並依照規定對存款人進行及時償付。存款保險機構的設置關於存款保險機構的設置,各國法律關於存款保險機構組織形式的界定大體上有三種類型:1、由政府出資組建並負責運作管理的官辦型,美國是這方面典型的國家;2、中央政府與民間金融機構***同出資建立存款保險機構,如日本、德國和我國臺灣地區的存款保險機構;3、完全由民間金融機構或行業協會出資建立存款保險機構,如英國、瑞士、意大利等國的存款保險機構。存款保險機構是指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向保險機構繳納保險費,當成員機構而臨危機或破產時,為向其提供資金援助或代替破產機構在壹定限度內對存款人予以賠償的存款性金融機構所集中起來建立的壹個保險機構。存款保險基金的內容存款保險基金是指由國家、銀行業界的出資、存款保險在經營過程中的保費及投資收益積累構成的,在投保銀行出現經營危機時,存款保險人用以承擔保險責任的專門資金。存款保險基金是存款保險人履行保障存款人利益、維護金融穩定職責的重要物質基礎。事實證明,設立了存款保險基金的國家,存款保險制度都具備了穩定的資金來源和明確的融資規則,廣大民眾對於存款保險制度所帶來的金融市場的穩定性都有壹定的信心,因此存款保險基金均得到了較好的運營,存款保險制度的各項功能也均得到了較好的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