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喪葬費標準: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和退休職工不論是否因公死亡,其喪葬費均按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執行。
1.喪葬費標準: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和退休職工不論是否因公死亡,其喪葬費均按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執行。
2.撫恤金標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退休人員死亡的,壹次性撫恤金按以下標準執行:因公死亡時本人死亡前4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死亡前2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壹次性撫恤金發放所需資金,按現有渠道解決。
3.遺屬津貼標準:遺屬生活困難津貼由死者生前所在單位按照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壹定比例確定。
退休人員收取喪葬費的流程是怎樣的?
1.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兩張醫保卡,壹張卡(如果卡都消費完了就不寄回來了),火化大廳開具的三張收據轉到死者單位。
2.如果死者的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妳提供的證件給妳壹個綠班證明,同時會留下三張收據中的壹張。妳可以憑綠色檔案移交證明將妳的個人檔案移交到妳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處)檔案室。
3.子女辦理檔案移交的,死者配偶必須寫委托書才能辦理。檔案部的工作人員會讓妳把死者的身份證和火化回執復印到檔案室。調出死者檔案後,此時,妳手裏還剩下兩張收據。自己留壹張,拿著最後壹張收據(火化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加蓋社區的圓形印章。可以持火化證明、蓋章回執、死者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殯葬處結算壹次性喪葬補助金。
4.工作人員會將妳個人檔案中的工資數據與電腦中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會打印四張表,內容是喪葬費在400元(地區略有不同)加上10個月工資。辦理的人會在四張表格上加蓋個人印章,然後去社保大廳結算處審核,再加蓋審核的工作人員的個人印章,然後回到第壹次蓋章的地方讓部門負責人再加蓋個人印章。辦理後,將個人檔案交回勞動部門。歸還檔案後,請檔案部門在四張表格上加蓋圓形印章。這時,表格上有三個人的名字和壹個圓形印章。其中壹份留檔,另外三份送社會保險公司結算。
5.工作人員會告訴妳,所有喪葬費會在處理完畢後壹個月支付到死者的工資卡上(註:當月工資正常發放)。
綜上所述,教師去世後喪葬費和撫恤金的標準與所在地區和教師的性質有關。不同地區經濟發展不同,薪酬也不同。事業單位教師按事業單位補償標準支付,非事業單位教師按當地補償標準支付。教師死亡後,喪葬費標準為其死亡時上壹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倍,撫恤金標準為其死亡前20個月的基本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體職工或者職工(以下簡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從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的從業人員,有權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