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諾貝爾在生命的最後幾年,立了三份內容非常相似的遺囑。第壹份寫在1889,第二份寫在1893,第三份寫在1895。最後,它被存入斯德哥爾摩的壹家銀行,這是受它支配的最後壹份遺囑。
這份遺囑取消了分給親戚朋友的部分,用他的全部財產設立了壹個獎勵基金。瑞典出版,開頭是1897:
簽名人阿爾弗雷德·諾貝爾,經過深思熟慮,在此宣布對可能留給我的財產的最終遺囑如下:
我留下的所有可以轉換成現金的財產將按以下方式處理:這筆資金將由我的遺囑執行人投資於安全證券,並將構成壹筆基金;它的利息會以每年獎金的形式分配給前壹年給人類帶來最大利益的人。上述利息將被平均分成五份,分配方式如下:壹份給在物理學上做出最重要發現或發明的人;壹個獎給那些做出最重要的化學發現或改進的人;壹個給那些在生理學和醫學領域做出最重要發現的人;壹個給在文學上創作出最優秀的帶有理想主義傾向的作品的人;壹個是為促進國家間友誼,廢除或減少常備軍,召開和平會議盡了最大努力的人。物理學和化學獎將由皇家科學瑞典學院頒發;生理學和醫學獎由斯德哥爾摩的卡羅琳醫學院頒發;文學獎由斯德哥爾摩的瑞典學院文學獎頒發;和平獎由挪威議會選出的五人委員會頒發。我明確的願望是,在頒發這些獎金的時候,不管獲獎候選人的國籍如何,不管他是不是斯堪的納維亞人,只要他是當之無愧的,就應該頒發獎金。
我在此聲明,以這種方式發放獎金是我的迫切願望。
這是我唯壹有效的遺囑。在我死後,如果我發現之前有任何關於財產處置的遺囑,這些遺囑都是無效的。
阿爾弗雷德·伯哈德·諾貝爾
1895 165438+10月27日
遺囑被宣告無效。
諾貝爾遺囑公布之初,瑞典輿論的批評和譴責占了上風。新聞界公開鼓勵親屬上訴,反對的理由主要是“法律缺陷”和“不愛國”。新聞界認為,壹個瑞典人不關註瑞典的利益,不把這筆巨大的遺產捐給瑞典,不給瑞典人甚至斯堪的納維亞人得獎的優先權,還要求瑞典承擔這些額外的工作,從而給瑞典人造成不給他們任何好處的麻煩,瑞典的頒獎機構也不可能圓滿完成交給他們的任務,這是不愛國的表現。遺囑還將授予和平獎的任務委托給了挪威議會任命的壹個委員會。當時瑞典和挪威的關系已經非常緊張,這會嚴重損害瑞典的利益。壹些社會民主黨人指責諾貝爾設立獎金支持個別傑出人物,無助於社會進步。他們認為諾貝爾的財產來源於勞動和自然,應該造福於每壹個社會成員。
對法律缺陷的批評壹度被認為會使整個遺囑無效。聰明的律師挑出的第壹個毛病是,遺囑沒有明確說明立遺囑人是哪個國家的公民。這樣壹來,就很難確定應該由哪個國家的執法機構來判斷遺囑的合法性,更不用說應該由哪個國家來組織諾貝爾基金委員會了。這種指責不無道理,因為諾貝爾生在瑞典,長在俄羅斯,創業活動遍布歐洲,晚年也沒有成為任何壹個歐洲國家的公民。他們挑出的第二個問題是,遺囑沒有明確指出誰將負責保管所有財產。他們說,雖然遺囑上說要成立壹個基金會,但沒有具體說明由誰來組織這個基金會。因此,可以認為被執行人無權繼承遺產,繼承遺產的基礎不存在。
最令人沮喪的是,諾貝爾在遺囑中委托科學瑞典學院對物理獎和化學獎進行評估,而科學院院長漢斯·福徹爾(Hans Faucheur)則主張將諾貝爾的財產捐贈給科學瑞典學院,福徹爾拒絕出席會議研究評獎細則。
執行人蘇爾曼等人不懈努力。5月21日,瑞典國王宣布諾貝爾遺囑有效。1900年6月29日,瑞典議會通過了諾貝爾基金會章程。1901 12 10,諾貝爾逝世五周年,頒發第壹個諾貝爾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