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目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從收入中提取和從其他來源取得的公益金。
2.從收入中提取公益金時,借記“收入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到征地補償費和荒山、荒地、荒水、荒地等使用權拍賣價款時應列入公益金提取的,或收到其他來源的公益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到捐贈資產時,借記“銀行存款”、“庫存材料”、“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3、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並按規定程序批準後,用儲備基金公益金轉增資本、彌補福利基金不足或彌補虧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資本”、“應付福利基金”或“收益分配”科目。
4.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用於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公益金數額。
儲備公益金科目屬於所有者權益類,其期末貸方余額反映村集體經濟組織儲備公益金的金額。
壹、公益金的來源和核算:
《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規定:“儲備公益金,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從收入中提取和從其他來源取得的儲備公益金。”這就明確了公益金的公益金來源有兩個,壹是從收入中提取,二是從其他渠道獲取。
1.從收入中提取公益金。
年終,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從本年收入中提取公益金。支取時,借記“收益分配”科目,貸記“公益金”科目。
2、從其他渠道獲得公益金。
(1)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到征地補償費和拍賣荒山、荒坡、灘塗、荒地使用權所得款項。
(2)村集體經濟組織集資時,出資人實際出資超過約定出資的差額。
(3)村集體經濟組織無償接受捐贈的資產和有關部門撥付的專項資金。
(4)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固定資產形式對外投資時,雙方約定價格高於賬面凈值的差額。
(5)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壹事壹議基金”進行村級公益項目建設,結轉時增加公益金。
法律依據:
企業會計制度
第七十九條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產中所有者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後的余額。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等。第壹百壹十三條非貨幣性交易,是指雙方交換非貨幣性資產(包括以股權換股權,但不包括企業合並中涉及的非貨幣性交易)。本次交換不涉及或僅涉及少量貨幣性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