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頂線是指醫保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即參保人壹年內可從醫保基金中獲得的報銷額度。超過封頂線的醫療費用可以通過參加補充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來解決。超過基本醫療保險封頂線的部分,可根據實際醫療費用負擔情況納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範圍。大病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主要是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基礎上,支付大病患者的高額醫療費用。參保居民經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後,超出大病保險起付線的費用,按規定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
醫療保險報銷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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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外地住院的員工,因出差或長期在外地工作生病的,必須是急診,可以在當地醫院住院,但必須在三天內向醫保局市監管科報告;
3.轉診到外地就醫,在單位繳費的醫院沒有效果,或者醫院醫生建議轉到外地。必須是定點醫院、中心醫院、市人民醫院,並持轉診函及相關檢查材料送醫保局監管科審核,經批準後方可轉院。
綜上所述,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法律依據:
《醫療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
個人賬戶用於支付統籌基金支付範圍以外的醫療費用;個人賬戶不足支付的,由本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
重大疾病住院醫療費用按以下方式支付:
(壹)起付標準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9%—0%;
(二)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3-5倍;
(三)最低起付線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由統籌基金支付,個人承擔壹定比例。對退休人員承擔醫療費用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
重特大疾病的範圍、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的具體標準以及起付標準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分擔比例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