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今年為例,請看年檢通知:
根據《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對從業人員進行年檢的規定,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將開展2012年度證券業從業人員年檢。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年檢人員範圍
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基金托管機構、基金銷售機構、資產管理公司的從業人員(不包括證券公司經紀人),執業證書有效期為2012年12月31日前的,均應參加2012年度從業人員年檢。
各機構應及時查詢執業證書管理系統中 “需參加年檢人員名單”的變化情況。
二、通過年檢的條件
從業人員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通過年檢:
1、符合《辦法》第十條規定的;
2、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30個後續職業培訓學時,且每年不少於15學時、其中必修學時不少於10學時,選修學時不少於5學時的;
3、年檢期間未發生違反證券業務相關法律、法規、自律規則等情形的。
三、相關工作安排
1、本年度從業人員年檢自2012年7月1日開始,至2012年12月31日截止。
2、各機構應安排符合年檢通過條件的人員先行申報,組織並督促尚未完成規定學時的從業人員盡快參加後續職業培訓。我會將通過網站陸續公示年檢通過人員名單。
3、年檢期間,我會將對部分地區部分機構就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準則執行情況、執業註冊管理情況、後續執業培訓組織和完成情況等進行現場檢查。
4、自2012年12月1日起,通過我會網站公示尚未完成本年度年檢的從業人員及所涉及的機構。
5、年檢結束後,對未按規定完成本年度年檢的從業人員,我會將暫停其執業,相關情況記入誠信系統,並在我會網站進行公告。所涉及機構應在壹個月內向我會提交整改報告。
四、相關工作要求
1、各機構應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受理對所屬從業人員虛假申報執業註冊和年檢信息的投訴,對不影響核實的匿名投訴亦應積極調查和處理。對調查屬實的投訴,機構應及時向協會報告。
2、年檢結束後,各機構應向協會提交關於執行《辦法》及《細則》的情況報告,並附執業證書管理系統中的《機構信息備案表》、《符合年檢要求從業人員名單》和《不符合年檢要求從業人員名單》。公司負責人和資格管理員均應在書面文件上簽字確認並加蓋公司公章。
3、機構不能按要求履行年檢責任或義務的,協會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自律管理措施或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