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項目補償標準補償機構的醫療費用按照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支付。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工傷保險基金夥食補助費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廣東省《省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第十四條。(2065438+2007廣州住院夥食補助費標準為70元壹天)工傷保險基金在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兩地往返交通費憑據報銷)工傷保險基金康復治療費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按照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支付。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工傷醫療期間,工傷保險基金的工資、待遇不超過24個月不變。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生活護理費分為評殘前和評殘後。傷殘評定(住院)前,由用人單位負責護理。如果沒人照顧,就按照當地護工的工資支付。傷殘評定後,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三種不同等級進行賠付。標準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30%,按月發放。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工傷保險基金的輔助器具費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工傷保險基金,壹次性傷殘補助金,壹級傷殘為本人27個月工資;二級傷殘為本人25個月工資;三級傷殘是我23個月的工資;本人工資21個月四級殘疾;本人工資18月為五級傷殘;本人工資16月六級殘疾;7級傷殘是本人工資13個月;八級傷殘是本人工資11個月;9級傷殘為本人9個月工資;十級傷殘是我7個月的工資。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工傷保險基金的傷殘津貼,壹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85%,三級傷殘為80%,四級傷殘為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工傷保險基金五級、六級傷殘,勞動關系保留。雇主應安排適當的工作。安排工作有困難的,按月發放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的壹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廣州標準五級傷殘是本人工資10個月;六級傷殘8個月本人工資;七級傷殘是我6個月的工資;八級傷殘為本人4個月工資;9級傷殘為本人2個月工資;十級傷殘是我的工資1個月。依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工傷保險基金的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廣州標準五級傷殘為本人50個月工資;六級傷殘40個月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是本人工資15個月;9級傷殘為本人8個月工資;十級傷殘是我4個月的工資。依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安置補助費為六個月,統籌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依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用人單位上年度6個月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補助費。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工傷保險基金每月為親屬和配偶提供40%的養老金,為其他親屬提供30%,為老年人或孤兒提供65,438+00%。受撫養親屬的核定養恤金總額不應高於因工死亡雇員的工資。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壹次性工傷保險基金按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給予補助。國家統計局最新公布的2017年數據顯示,2017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6396元。因此,2017年最新的因工死亡壹次性補助金標準為36396元× 20 = 727920元(國家價格)。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工傷保險基金下落不明的,親屬撫恤金的40%提供給配偶,其他親屬30%,喪偶老人或因工死亡孤兒在上述標準基礎上的工資。增加10%。核定供養親屬撫恤金之和不得高於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壹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工傷保險基金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壹)治療工傷的醫療費、康復費;(2)住院夥食補貼;(三)在統籌地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四)安裝和配置殘疾人輔助器具的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壹至四級傷殘職工的壹次性傷殘津貼和按月傷殘津貼;(七)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時應享受的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人員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