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存款類產品,所有銀行的安全性幾乎沒有區別,因為在存款保險條例下,無論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和地方性小銀行都統壹執行壹個標準,即不超過50萬本息受到全額保護,幾乎零風險。但是理財產品就有所不同,畢竟理財產品與存款類產品在本質上存在明顯區別,即理論上存在風險。
如何有效控制風險,實現預期收益,肯定和發行銀行的運營和管理能力密切相關。大家知道,存款資金主要用於銀行放貸,而理財產品募集資金主要用於銀行投資債券,信托等金融衍生品,通過有效運營與管理實現盈利,再分配給投資者。在這壹運營管理過程中必然涉及產品研發,市場投放以及全流程的風險控制等,這些都需要壹支高素質的專業運營和管理團隊來支撐,說白了這是技術活。
而農商銀行大家也知道,它是由具備條件的農村信用社改制而來,性質上仍然屬於地方性農村金融機構。由於體制機制原因,在激烈競爭市場條件下,農商行在吸收專業人才方面並不占優勢,勢必導致專業金融人才不足,或者說部分地方是嚴重缺乏的局面。這也是部分農商行實行理財產品代銷模式的原因之壹。
近期監管部門關於理財子公司的的政策出臺後,理財產品市場的競爭必將進壹步激烈。其中,四大國有銀行和部分股份制銀行因為資金實力雄厚,對於理財產品寄予厚望,紛紛迅速宣布成立,而農商行成立理財子公司的信息寥寥無幾,不僅僅是與資金實力有關,還與人才結構有關。按照政策規定,理財子公司設立以後,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資金均可以直接進入股市,無疑對於理財產品研發,市場投入以及風控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當然,也不能絕對的說農商行的理財產品就安全或不安全,因為理財產品的本身屬性就是帶有風險屬性,只是發生風險的概率大與小,程度高與低,即使是任何壹家銀行也不敢說理財產品是絕對安全的。但是,就綜合理財能力來說,同質產品與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相比,安全性是相對較弱的。
根據數據統計,全市場綜合理財能力前50名中,農商行也並不在列,也從側面再次證明。但是,農商行中也有理財產品市場的佼佼者,比如重慶農商行,以綜合理財能力排名農村金融機構榜首。由於理財產品並不屬於存款保險條例保護範圍,再加上監管部門資管新規出臺後
投資者應該及時轉變理財理念,高度重視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的風險性,畢竟是風險自擔。所以,即使購買農商行理財產品,也應該選擇綜合理財能力靠前的農商行,如果當地沒有,寧願選擇國有銀行或者股份制銀行,以進壹步提高理財產品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