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固定資產管理中的常見問題
壹是基礎工作薄弱,部分單位資產登記時型號、規格等資料不全,沒有明確的資產使用人和責任人。
二是部分單位沒有定期進行固定資產清查,資產底數不清。
三是部分單位固定資產賬實不符,主要表現在:上級主管部門無償調撥、調撥、捐贈取得的固定資產未入賬;新購資產未及時入賬;個別單位處置資產時未履行審批程序,未按規定辦理資產移交和核銷手續。
四是部分單位有房產、車輛、軟件設備等資產長期閑置。
二、原因分析
壹是管理制度不完善。日常工作中,壹些行政事業單位比較註重資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執行,對固定資產的購置、保管、使用、報廢等沒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二是管理意識薄弱,重視程度不夠。大多數行政事業單位在購置固定資產時更註重合規性,但缺乏對固定資產日常管理的關註。
第三,管理分散,與財務核算脫節。在壹些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與使用部門不壹致,信息不能有效交流,有的甚至缺乏職業經理人。賬戶管理和物理管理不同步。長此以往,歷史遺留問題會越積越多。
對策
首先是提高管理意識。單位領導要更加重視固定資產的管理,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細化管理措施,明確固定資產驗收登記、核算入賬、調撥調撥、租賃出借等關鍵環節的操作流程,盡量做到流程清晰、責任可追溯。
二是加強固定資產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實物登記臺賬,完善實物使用信息,在單位內部設立專門崗位,明確責任人和職責範圍。資產使用人和管理人移交時,要組織核查,辦理交接手續,做到家底清楚,責任明確。
三是定期進行資產清查。對單位閑置資產進行分類統計。對尚可使用的資產,經有關部門審批備案後,通過產權交易、資產調整、租賃等方式,最大限度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報廢資產應及時上報有關部門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