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大病醫保報銷比例,我國法律有明確規定。大額醫療互助基金的來源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構成。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用人單位繳納工資總額的1%,職工和退休人員每月繳納3元錢,解決門診、急診和住院問題。大額醫療費用互助基金不足支付時,財政給予適當補助。根據所籌集資金的承受能力,費用按以下標準報銷:當年門診和急診醫療費用超過2000元的部分,報銷50%;為照顧退休人員,報銷最低繳費標準降低至1500元,報銷比例提高至60%,其中70周歲以上的報銷70%,壹年最高可報銷2萬元。封頂線以上醫療費用70%由大額醫療互助基金報銷,壹年累計最高報銷金額65438+萬元。
法律客觀性:
對於壹些特別貴的重疾,我國將建立補充醫保報銷制度,在基本醫保報銷的基礎上再次報銷,要求實際報銷比例不低於50%。國家發改委、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保監會等六部門發布《關於發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指導意見》,以避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新政要點:壹是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參保人員有保障。二是資金來源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和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不增加個人繳費負擔。第三,保障標準為患者年度高額醫療費用超過上壹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具體數額由各地自行確定。第四,保險水平的實際支付比例不低於50%;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五、承辦方式政府部門確定報銷等政策,通過招標選擇商業保險機構承辦。據了解,目前我國有50多種疾病可能導致部分家庭因病致貧或返貧。國家發改委(NDRC)昨日表示,開展大病保險報銷城鄉居民因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目的是避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大病保險的對象是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參保人員,所需資金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和新農合基金中提取,不增加群眾個人繳費負擔。根據測算,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民年人均純收入可作為當地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的標準。當參保患者所承擔的醫療費用超過這個標準時,很可能會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大病保險會在基本醫保已經報銷的基礎上,對這壹小部分人承擔的合規醫療費用進行報銷,要求實際報銷比例不低於50%。這裏的合規醫療費用並不局限於基本醫保政策,而是為了避免浪費和負擔過重,不屬於基本治療必需的項目不納入報銷範圍。商業機構承辦大病保險。文件規定,大病保險的基金來源於原醫保基金結余,交由商業保險機構管理,采取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的方式。承辦大病保險的商業保險機構必須在中國經營專項健康保險業務5年以上;具有完善的醫療保險服務網絡和較強的專業能力;配備具有醫學等專業背景的專職服務人員;可以實現大病保險業務單獨核算等等。同時,要合理控制商業保險機構的盈利能力,提供“壹站式”即時結算服務,確保人民群眾方便、及時享受大病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