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寫字樓業主戶內消防設施應由誰負責

寫字樓業主戶內消防設施應由誰負責

按照相關規定,樓內的固定消防實施是由物業方負責維護保養,如損壞需要維修,可使用建築大修基金進行維修,這個就是使用業主的錢了。

法律分析

看租賃協議的有關規定。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管理壹般由物業等單位負責,改造壹般由業主、使用方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責任方。消防設施屬於公***設施,如果需要維修,按照規定應該是使用單位或者物業公司安排,不過寫字樓多數情況下,業主和使用單位眾多,按照目前的處理,都是由物業公司統壹負責管理和維護的。從消防責任來說,第壹消防責任人是項目經理,他承擔全部的管理責任;第二消防責任人是主管消防安全的部門經理,他承擔工作管理、指導和檢查責任;第三消防責任人不固定,是現場值班經理,他承擔現場險情應急處理責任。消防設施的維護和修理主要是由產權所有人或者是負責人來負責的,如果是寫字樓等 也可以統壹協商簽訂由物業負責管理使用,按照第十八條 同壹建築物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應當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消防法》

第十六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二)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三)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壹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六)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十八條 同壹建築物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應當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並確定責任人對***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築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進行統壹管理。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