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用醫保卡支付怎麽統籌

用醫保卡支付怎麽統籌

醫保統籌是指某統籌地區所有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中,扣除劃入個人帳戶後的其余部分。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屬於全體參保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集中經營管理,統壹調劑使用,緊要用於支付參保職工發生的醫藥費、手術費、護理費、基本檢查費等。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實行專項儲存、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任何個人都不得挪用。

醫保卡統籌支付的後果:

1、醫保卡余額不足:如果醫保卡的余額不足以支付全部的醫療費用,就需要使用其他支付方式進行結算,否則可能會導致醫院拒絕提供醫療服務;

2、個人支付比例增加:如果醫保卡進行了統籌支付後,個人仍需要支付部分醫療費用,那麽個人支付比例可能會增加,導致個人負擔更重;

3、可能會被追回:如果醫保卡統籌支付的費用與實際情況不符(比如存在收取高額的醫療費用),可能會被相關部門追回;

4、可能會被納入醫保欠費名單:如果醫保卡余額不足或者存在未結清的醫療費用,可能會被納入醫保欠費名單,影響個人的信用記錄和醫療費用報銷。

綜上所述,在進行醫保卡統籌支付前,需要確保醫保卡余額充足,並保管好醫保卡,避免遺失或被盜用。

醫保統籌支付的意思如下:

1、醫保統籌支付是統籌地區所有用人單位為職員繳納的醫保保費中,劃入了統籌賬戶的部分。其主要可以用於報銷參保人所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特殊門診醫療費用等;

2、壹般來說,醫保統籌基金是屬於全體參保人員的,實行專項儲存、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挪用。和醫保統籌賬戶對應的則是醫保個人賬戶,個人賬戶的錢主要來源於醫保保費中職員個人繳納的部分,主要可以用於支付看普通門診的錢、在定點醫療機構買藥等。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