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離、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本人及配偶無尚未償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持下列要件到繳存的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提取申請人填寫的《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
2、提取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
3、提取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原件;
4、離休、退休批復或離休證、退休證或養老金發放證明;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離休、退休職工無需提供該項材料;
5、委托他人代辦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
壹、銷戶 職工辦理銷戶提取業務,提供以下資料:
1、證件 備註
2、身份證
3、職工到國外或港、澳、臺地區定居定居的,應提供當地簽發的護照或通行證及經公證的中文譯本;
4、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5、未辦理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的可提供住房公積金查詢卡;
6、離休證、退休證
7、離休職工應提供中央各部委老幹部局及市委老幹部局頒發的離休證;退休職工應提供區縣勞動部門頒發的退休證;
8、戶口簿
9、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應提供職工戶口簿;到國外及港、澳、臺地區定居的,應提供戶口註銷;
10、殘疾證、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殘疾人證、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12、失業證、領取保險金證明
13、憑銀行存折領取的提供銀行存折;憑儲蓄卡領取的提供儲蓄卡及對賬單;
14、戶口遷移證明
15、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和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16、異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開戶或繳存證明
17、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提供異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開戶或繳存證明
擴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壹)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公積金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