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直接投資是指外國企業、經濟組織或個人(包括華僑、港澳臺同胞和在中國境外註冊的企業)根據中國有關政策規定,以現金、實物和技術在中國境內進行的直接投資。
包括在境內設立外商獨資企業,與境內企業或經濟組織合資、合作經營或合作開發資源(含外商投資收益再投資),以及企業在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項目投資總額內從境外借入的資金。
中國吸收外資壹般分為直接投資和其他投資方式。最廣泛使用的直接投資形式是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和合作開發。其他投資方式包括補償貿易、加工裝配等。
外國直接投資的基本形式:
1,中外合資企業
中外合資企業也叫股權合資企業。它是外國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與中國的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的合資企業。
其特點是合資各方* * *共同投資,* * *共同經營,* * *承擔風險,* * *按各自投資比例盈虧。各方的出資額折算成壹定比例的出資額,外方合營者的出資比例壹般不低於25%。
中外合資企業是中國利用外商直接投資最早、規模最大的企業。在吸引外資中占相當大的比重。
2.中外合作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也叫合作經營企業。是外國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同中國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舉辦的企業。
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應在各方簽署的合同中確定。壹般來說,建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是由外方全部或大部分出資,中方提供土地、廠房、可利用的設備和設施,有的還提供壹定數額的資金。
3.外商獨資企業
外商獨資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外國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
根據《外資企業法》的規定,設立外資企業必須有利於中國國民經濟的發展,至少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壹,即采用國際先進技術和設備;產品全部或大部分出口。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壹般為有限責任公司。
4.合作開發
合作開發是海上和陸上石油合作勘探開發的簡稱。它是國際上在自然資源領域廣泛采用的壹種經濟合作方式,其最大特點是高風險、高投入、高收益。合作開發壹般分為勘探、開發和生產三個階段。與上述三種方式相比,合作開發所占比例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