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和省上有關政策規定,全省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分為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2019年全省城鄉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按照不低於城鄉低保標準的1.3倍確定,即城市和農村特困供養基本生活標準分別不低於年人均8174元、5226元。
根據民政部相關要求,省將照料護理標準按照其具備生活自理能力、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喪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種情形,分為三檔分別不低於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3600元進行補助。
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納入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給予補助。省人民政府制定壹、二類保障對象指導性補助標準。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制定三類及以下對象補助標準。家庭生活水平高於當地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或其他不符合規定的,不得納入保障範圍。
2、農村居民家庭收入是指***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按照國家有關農民人均純收入統計辦法核定的上年度收入的總和。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
3、救災款、優待撫恤金、獎勵資金、醫療救助資金、政府補貼農村合作醫療參合費用、義務教育階段各類補貼和農村養老保險金等不計入家庭收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