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的運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關鍵是有利於保障基金資產的安全,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具體體現在:
(壹)基金托管人的介入,使基金資產的所有權、使用權與保管權分離,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之間形成壹種相互制約的關系,從而防止基金財產挪作他用,有效保障資產安全。
(二)通過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包括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限制等進行監督,可以及時發現基金管理人是否按照有關法規要求運作。托管人對於基金管理人違法、違規行為,可以及時向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通過托管人的會計核算和估值,可以及時掌握基金資產的狀況,避免"黑箱"操作給基金資產帶來的風險。基金發起人的作用是設立基金;基金管理人運作和管理基金資產;基金保管人是基金資產的名義持有人和受托保管人。基金托管人是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在證券投資基金運作中承擔資產保管、交易監督、信息披露、資金清算與會計核算等相關職責的當事人。基金托管人具有四項職責:
1.資產保管,即基金托管人應為基金資產設立獨立的賬戶,保證基金的全部資產安全完整。2.資金清算,即執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辦理基金名下的資金往來。
3.資產核算,即建立基金賬冊並進行會計核算,復核審查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份額凈值。
4.投資運作監督,即監督基金管理人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規定。基金托管人主要通過托管業務獲取托管費作為其主要收入來源,托管規模與其托管費收人成正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