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工費最高賠償20年。
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是由疫苗本身固有的特性造成的,是不可避免的;既不是疫苗質量問題造成的,也不是執行失誤造成的,誰也沒有錯。所以對於反應異常,造成重傷的受術者,政府會給予壹定的經濟補償,而不是賠償。
壹般來說,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發生的概率極低,只有萬分之壹,且多為輕度異常反應,嚴重異常反應極少。
此次北京即將實施的《補償辦法》規定,因異常反應導致受術者殘疾或者器官損害的,可以申請六項補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殘疾人生活輔助器具費以及與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鑒定有關的其他檢查費用、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鑒定費、損害程度評估費等。
其中,誤工費是指領取人實際誤工費和申請賠償時上壹年度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在距法定退休年齡時給予補償,最長不超過20年。
對於受術者死亡的,賠償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屍檢費以及死亡前的醫療、誤工費、護理費等四項。死亡賠償金按照申請賠償時上壹年度北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賠償金為20年。
問題疫苗不在賠償範圍內。
值得壹提的是,如果疫苗本身存在質量問題,或者接種單位違反了預防接種工作規範、免疫程序和接種方案,給接種者造成的損害不屬於這種方式的賠償範圍。
疫苗質量不達標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定處理。接種實施過程中因違反工作規範給受種者造成的損害,將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處理。
其他四種情況不屬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不在賠償範圍。包括:疫苗本身的特性引起的接種後的壹般反應;受種者在接種時處於疾病的潛伏期或前驅期,接種後出現疾病偶合;受種者有疫苗說明書規定的接種禁忌癥,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在接種前未如實提供受種者的健康狀況和接種禁忌癥,受種者原有疾病在接種後出現急性復發或者加重的;由於心理因素引起的個人或群體的心理反應。
賠償費用壹次性結算
《辦法》規定,因接種第壹類疫苗引起異常反應,需要對受種者給予經濟補償的,給予壹次性補償。所需經費由市財政在預防接種工作經費中安排,實行壹次性結算。
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經濟補償的受益人為受種者或其法定監護人、法定繼承人。北京市醫學會將建立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鑒定專家庫,負責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調查和診斷。受種者應當自收到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最終結論之日起90日內,向接種地區、縣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償。
互連
殘疾或器官和組織損傷的六種補償:
1.醫療費用:種子在北京醫保或新農合定點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進行異常接種相關疾病的診療和康復,在異常接種損害程度評估之日前兩年內實際支付的基本醫療費用,經城鎮職工醫保基金等醫療保障制度報銷後個人支付的部分,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應當憑原費用收據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審批表支付。
2.誤工費:領取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領取人實際誤工費和申請賠償時上壹年度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在距法定退休年齡時給予補償,最長不超過20年。
3.護理費:如需專人陪護,按北京市知青因公致殘回城申請賠償時護理費標準計算,最高1人陪護,最長20年。
4.傷殘生活補助費:根據受種者的損害等級(壹至十級損害等級的補償系數分別為100%-10%),按照申請補償時北京市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自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損害等級確定之日起20年後給予補償。
5.失能生活輔助器具費用:受助人員需要配備補償功能器具的,按照醫療機構證明或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證明中的醫療保健建議配備國產常用適用器具,需要更換的按4次計。
6.與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和鑒定有關的其他檢驗費、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鑒定費、損害程度評估費憑憑證支付。
接受者死亡的四項賠償:
1.死亡賠償金按照申請賠償時上壹年度北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賠償金為20年。
2.喪葬費按照北京市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3.屍檢費用應當根據實際支出憑據支付。
4.基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殘疾人生活輔助器具費等。受助人員生前因診斷、治療、康復、預防接種相關疾病實際支付的費用,參照傷殘規定計算。
消除疑慮
1,什麽是壹類疫苗,二類疫苗?
第壹類疫苗:指政府免費向公民提供的,公民應當接種的疫苗,包括國家免疫規劃確定的疫苗,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在實施國家免疫規劃時增加的疫苗,以及縣級以上政府或者其衛生主管部門用於應急接種或者群體性接種的疫苗。
第二類疫苗:指公民自費、自願接種的其他疫苗。
2.第二類疫苗出現異常反應怎麽辦?
第二類預防接種引起的異常反應賠償可參照本辦法計算,賠償費用由相關疫苗生產企業承擔。
3.既然疫苗的異常反應不可避免,為什麽還要接種?
在目前的生物技術水平下,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是在人群中建立針對某種疾病的相應免疫屏障可能付出的代價。專家表示,自1978實施免疫規劃以來,我國累計減少麻疹、百日咳、白喉、脊髓灰質炎、結核病、破傷風等疾病發病率3億多人次,降低死亡率400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