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沖基金(Hedge fund,又稱對沖基金或套利基金)意為“風險對沖基金”,起源於20世紀50年代初的美國。當時的操作目的是利用期貨、期權等金融衍生品,以及買賣不同相關股票、對沖風險的操作技巧,可以在壹定程度上規避和化解投資風險。1949世界上第壹只有限合作的瓊斯對沖基金誕生了。雖然對沖基金在20世紀50年代就出現了,但在接下來的三十年裏並沒有引起太多的關註。直到20世紀80年代,隨著金融自由化的發展,對沖基金才有了更廣闊的投資機會,隨後進入快速發展階段。20世紀90年代,全球範圍內通貨膨脹的威脅逐漸降低,金融工具更加成熟和多樣化,對沖基金進入蓬勃發展階段。根據《經濟學人》的統計,從1990到2000年,美國和英國出現了3000多個新的對沖基金。2002年以後,對沖基金的收益率有所下降,但是對沖基金的規模仍然不小,全球對沖基金的總資產已經達到1.1萬億美元。
對沖基金的特征
經過幾十年的演變,對沖基金已經失去了原本風險對沖的內涵,對沖基金的稱號也名存實亡。對沖基金已經成為壹種新投資模式的代名詞。即基於最新的投資理論和極其復雜的金融市場操作技巧,充分利用各種金融衍生品的杠桿,承擔高風險。追求高收益的投資模式。今天的對沖基金有以下特點:
(1)投資活動的復雜性。
近年來,日益復雜和創新的期貨、期權、掉期等各類金融衍生品逐漸成為對沖基金的主要操作工具。這些衍生品原本是為了對沖風險,但由於其低成本、高風險、高收益的特點,成為了許多現代對沖基金投機的有效工具。對沖基金將這些金融工具與復雜的組合相匹配,根據市場預測進行投資,在預測準確的情況下獲取超額利潤,或者利用短期中場波動產生的失衡來設計投資策略,以獲取市場回歸正常時的價差。
(2)投資效應高杠桿。
典型的對沖基金往往利用銀行信貸,在其原有資金的基礎上進行數倍甚至數十倍的杠桿操作,以達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對沖基金證券資產的高流動性使得對沖基金可以方便地利用基金資產進行抵押貸款。壹個資本只有10億美元的對沖基金,通過反復抵押其證券資產,可以貸出數十億美元。這種杠桿效應的存在,使得壹筆交易後扣除貸款利息後的凈利潤遠大於僅用65438億美元進行資本運作可能獲得的收益。同樣,正是因為杠桿效應,對沖基金在操作不當的情況下,往往會面臨損失過大的巨大風險。
(3)私募融資方式。
對沖基金的組織結構壹般是合夥制。基金投資者以資金入股,提供大部分資金,但不參與投資活動;基金經理以資金和技能加入,負責基金的投資決策。由於對沖基金要求高度的隱蔽性和操作的靈活性,美國對沖基金的合夥人數量壹般控制在100人以下,每個合夥人的出資額在100萬美元以上(不同國家對對沖基金的規定不同,如日本對沖基金的合夥人數量控制在50人以下)。由於對沖基金大多是私人的,它規避了美國法律對公開發行基金信息披露的嚴格要求。由於對沖基金的高風險和復雜的投資機制,許多西方國家禁止其向公眾公開招募基金,以保護普通投資者的利益。為了規避美國的高稅收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監管,在美國市場運作的對沖基金壹般會在壹些稅收較低、管制寬松的地區進行離岸註冊,如巴哈馬群島和百慕大群島,並且僅限於向美國以外的投資者募集資金。
(4)操作的隱蔽性和靈活性。
面向普通投資者的對沖基金和證券投資基金,不僅在基金投資人、基金募集方式、信息披露要求、監管程度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投資活動的公平性和靈活性也有很多不同。證券投資基金壹般都有明確的投資組合定義。也就是說,在投資工具的選擇和比例上,有壹個確定的規劃。比如,平衡型基金是指基金組合中股票和債券大致平分秋色,成長型基金是指投資集中在高成長股票上;同時,* * *共同基金不允許使用信貸資金進行投資,而對沖基金則完全不受這些限制和定義的約束。他們可以利用壹切可操作的金融工具和組合,最大限度地利用信貸資金,以獲取高於市場平均利潤的超額收益。對沖基金以其高度的隱蔽性和操作的靈活性以及杠桿融資效應,在現代國際金融市場的投機活動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