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2019東莞市棚戶區改造規劃及棚戶區改造補償標準

2019東莞市棚戶區改造規劃及棚戶區改造補償標準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的意見》(國發[2013]25號),進壹步加大全省棚戶區改造力度,著力改善棚戶區居民居住條件,加快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建設,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壹.壹般要求

(1)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民生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群眾參與的原則,堅持節能省地、環境保護、綠色低碳發展的要求,加強統籌規劃、宣傳引導,完善配套政策和配套措施。把棚戶區改造與粵東西北中心城市擴容提質、城市更新、“三舊”改造、土地整理有機結合起來,重點推進資源枯竭型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華僑農場不集中地區棚戶區改造,優先安排連片規模大、居住條件困難、基本住房功能不全、房屋抗震性能差、結構和消防安全隱患嚴重、群眾需求迫切的改造項目。

(2)目標任務。2014年至2017年,全省約有13.8萬個棚戶區,其中城市棚戶區7.4萬個,國有工礦棚戶區4.6萬個,華僑農場危房18萬個。國有林區和墾區棚戶區全面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水平不斷提高,使

二、改造範圍、適用對象和建設標準

(1)改造的範圍。

1.城市棚戶區。指結構房屋較為簡單、建築密度較高、使用年限較長、房屋質量較差、建築安全隱患較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設施不齊全的城市規劃區,包括集中棚戶區改造、非集中棚戶區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在加快推進集中型城市棚戶區改造的基礎上,各地可將其他非集中型棚戶區改造、城市更新和城中村改造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範圍。因城市道路擴建、歷史街區保護、文物修繕等實施的房屋拆遷改造項目,不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範圍。城市棚戶區改造的具體範圍由地方、縣(市、區)政府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合理確定。

2.國有工礦棚戶區。指在國有土地上的建設,由國有、國有控股和集體工礦企業管理。有很多房屋結構簡單,建築密度大,使用年限長,房屋質量差,建築安全隱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設施不全,20多戶。位於城市規劃區內的國有工礦棚戶區統壹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範圍。鐵路、鋼鐵、有色、黃金、鹽業等國有工礦棚戶區。按照屬地原則納入各地棚戶區改造規劃,由各級市、縣(市、區)政府組織實施。省級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指導,相關企業要積極配合。

3.華僑農場危房改造。各地要將未歸僑、新歸僑的華僑農場危舊房改造統壹納入國有墾區危舊房改造中央補助支持範圍,加快組織實施改造;要開展國有墾區危房改造中的漏戶改造工作,繼續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優化布局,促進產業發展和農場小城鎮建設。華僑農場危房改造的具體範圍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壹步推進華僑農場改革發展的意見》(粵府辦[2013]4號)和《關於印發廣東省華僑農場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2]54號)執行。各地要認真核實華僑農場危房新增戶數,納入2016至2017年改造範圍。

4.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任務基本完成,國有林區外的林業工作站、自然保護區、國有苗圃等基層單位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職工納入當地城鎮住房保障體系統籌。

(2)適用對象。

以正在棚戶區改造居住並自願參加當地政府統壹組織改造的住戶為適用對象,主要包括棚戶區城鎮居民(含城中村村民)、國有工礦企業職工(含退休人員)、華僑農場職工(含非歸僑、新歸僑)。具體目標由地方、縣(市、區)政府結合當地實際確定。

(3)建設標準。

新建安置房戶型面積標準原則上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等五部門關於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推進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指導意見的通知》(粵建保[2010]48號)執行,以60平方米左右的中小戶型為主。具體標準由各地政府自行確定,各縣(市、區)政府結合當地實際。

第三,轉型模式

(1)綜合開發,連片建設。對分散、改造難度大、單個項目運營成本高的城市棚戶區,可就近與其他城市棚戶區、危舊房、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項目整合,實行統壹規劃、整體建設、連片開發、系統改造。

(2)行政主導,市場運作。對具備市場運作條件的棚戶區改造項目,地方政府可按規定設定參與棚戶區改造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實力、資質等級和企業信用,通過公開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確定開發企業。同時,按照保本微利原則,限定項目開發利潤,監督開發企業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標準建設安置房及配套項目。

(3)政府實施與企業合作。對不具備市場化運作條件的國有工礦棚戶區等改造項目,由地方政府負責統籌組織實施。各有關單位、國有工礦企業和職工要積極配合,做好建設用地落實、資金籌集和政策宣傳工作。

第四,多渠道籌集資金

棚戶區改造建設資金通過政府啟動、市場運作、各方* * * *融資等多種渠道籌集,主要采取“八點”的形式,即中央申請壹點、省補助壹點、市縣籌集壹點、銀行貸款壹點、企業解決壹點、個人籌集壹點、政策減免壹點、其他支持壹點。

(1)加大政府投入。省財政按照每戶1萬元的補助標準支持省屬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對中央財政增加補助的省級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省級財政相應增加補助。根據省級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的實際情況,省級財政對改造項目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給予補助。各級掛牌縣(市、區)政府要加大資金投入,從城市維護建設稅、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土地出讓收入等渠道安排棚戶區改造資金,從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安排壹定比例資金用於國有工礦企業棚戶區改造。棚戶區改造項目收取的土地出讓收入應當優先用於棚戶區改造和相關基礎設施建設。省發改委、財政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要積極爭取國家用於棚戶區改造和資源枯竭城市改造的專項資金,並向棚戶區改造項目傾斜。

(2)爭取銀行貸款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積極滿足棚戶區改造項目的貸款需求,對符合條件的棚戶區改造項目提供貸款支持。根據改造項目融資、建設方式、還款來源等具體情況,在以土地使用權和在建項目抵押擔保發放貸款的基礎上,探索貸款投放和擔保新模式,創新信貸金融產品。鼓勵金融機構在房地產開發信貸資金安排上向棚戶區改造項目適當傾斜,優先保證符合條件的棚戶區改造項目的信貸資金需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棚戶區改造項目給予貸款貼息。

(3)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各地要抓緊出臺棚戶區改造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通過直接投資、間接投資、委托代建等方式參與棚戶區改造,吸引有實力、有信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社會力量參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指導各地積極向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推薦棚戶區改造項目和誠實守信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爭取金融機構支持。

(4)積極發行各類債券。引導符合條件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和實施棚戶區改造項目的企業發行各類債券,專項用於棚戶區改造項目。對棚戶區改造企業債券發行,優先辦理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率。

(5)國有工礦企業增加資本投入。國有工礦企業要積極參與所屬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加大改造資金投入,支持解決部分改造資金。國有工礦企業參與當地政府組織的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符合規定條件的費用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參與棚戶區改造的國有工礦企業要積極籌措改造資金,棚戶區居民要合理承擔壹部分安置房建設資金。

動詞 (verb的縮寫)實施優惠政策

(1)確保土地供應到位。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用地要納入各地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優先安排。已納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棚戶區改造項目,涉及拆遷建設用地指標,單獨規劃,應量力而行予以保障,不占地方用地指標。棚戶區改造涉及集體所有土地的,要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手續,及時提供土地。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政府投資建設和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房)涉及安置房的,可以劃撥土地。棚戶區改造項目位於“三舊”改造範圍內,可執行“三舊”改造相關優惠政策。允許遠離城市的國有獨立工礦企業和納入棚戶區改造規劃(計劃)的住房困難群眾,利用自有存量建設用地以集資合作建房方式改建棚戶區,在符合當地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經地級以上市政府批準,其建設標準、優惠政策、供應對象和產權關系均可執行。對於分散、改造難度大的棚戶區,可以就近整合,納入其他棚戶區改造項目統籌建設。棚戶區土地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進行改造的,應當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明確規定安置房套數、套型建築面積和建設標準。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的棚戶區改造項目,按照“收支兩條線”規定進行管理,全部用於棚戶區改造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對已納入棚戶區改造的土地,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確保土地供應完整。

(二)落實稅收減免政策。對棚戶區改造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棚戶區改造涉及的營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減免。支持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房),按建設比例享受相應優惠政策。拆遷個人補償和因拆遷重新購買安置房的,可按有關規定享受個人所得稅和契稅減免。企業用於棚戶區改造支出可享受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棚戶區改造安置小區內的有線電視、供水、供電、供氣、排水、通信、光纖、道路等市政公用設施由當地政府或相關單位出資建設,網絡接入、管網增容等運營費按低限減半征收。

(3)完善移民補償政策。棚戶區改造采取實物安置和貨幣補償相結合,棚戶區居民自願選擇。其中,實行實物安置的,安置用房應當優先建設和安置棚戶區居民;安置房應以就地、就近建設為主,選擇交通便利、基礎設施完善的地區進行異地建設。實行貨幣補償的,補償金額根據被征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並參照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可以適當給予獎勵。國有工礦棚戶區住房安置,可參照韶關市垣曲仁礦棚戶區改造試點政策辦理相關產權證;其他棚戶區的安置房,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產權證。各級市、縣(市、區)政府應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安置補償辦法和產權管理辦法。省國資委、住房城鄉建設廳要指導各地編制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安置具體規劃,做到全省基本壹致、綜合平衡。

第六,提高規劃建設水平

(1)加強統籌規劃,完善配套設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加強與地方和省SASAC、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等部門的工作對接,全面摸清各類棚戶區的基礎信息,建立準確翔實、省市間互通的信息數據庫。各地要將棚戶區改造規劃作為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和近期建設規劃的重要內容,將本地區相關企業報送的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規劃納入當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建設。為優化新建安置房的規劃設計水平,棚戶區改造項目可適當提高容積率。要緊密結合新區建設、“三舊”改造和城市更新,充分考慮居民就業、就醫、入學、養老、出行等方面的需求,盡可能在交通便利、配套齊全的地區進行棚戶區改造和安置房建設。新建安置小區應規劃預留公共服務用房,同步做好市政基礎設施、商業、綜合服務設施的配套建設,按規定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

(二)提高審批效率,加強質量監管。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遵循便民高效的原則,為項目審批提供綠色通道,實行並聯審批,簡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限。嚴格執行法定建設程序和技術標準,加強施工管理,落實各方責任,積極推行單位領導和項目負責人終身負責制,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合同中應明確對住宅質量、建築節能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工程竣工後,按規定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

(3)實施綠色標準,促進低碳發展。認真實施國家和省綠色建築行動計劃。此後,廣州、深圳棚戶區改造項目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其他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執行綠色建築標準不低於25%,每年提高25個百分點;2017 65438+10月1起,全省棚戶區改造工程全面實施綠色建築標準。

七。保障措施

(壹)抓緊編制相關規劃。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會同地方和省直部門抓緊編制2014至2017年全省棚戶區改造總體方案,並認真組織實施。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要抓緊本地區棚戶區調查摸底,將本地區省級國有工礦棚戶區納入改造範圍,按要求組織編制棚戶區改造規劃和2014-2017年度工作計劃,分年度、分類明確棚戶區改造任務,分解到縣(市、區),落實到具體項目和建設地塊。有關省屬國有工礦企業要主動加強與地方政府的對接,及時報送所屬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的相關信息。地方層面列明的棚戶區改造方案要在2月底前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備案。

(二)明確工作職責。各級市、縣(市、區)政府是棚戶區改造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誌是第壹責任人,對本地區(含省屬國有工礦棚戶區)棚戶區改造負總責。各地要科學編制本地區棚戶區改造規劃、年度計劃和安置補償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切實做到規劃、資金、供地、政策、監管、分配、補償“七到位”。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聯席會議負責協調全省棚戶區改造工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承擔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督促指導各地盡快編制棚戶區改造規劃、年度計劃和安置補償方案,指導各地組織實施棚戶區改造,加強對項目建設進度和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省發改委負責棚戶區改造綜合協調,積極爭取中央補助資金。省財政廳負責根據中央財政對我省棚戶區改造的補助情況,進壹步完善省級專項資金補助政策。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棚戶區改造項目土地供應的實施和土地出讓收入的收取。省國資委(SASAC)負責牽頭制定省屬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專項工作方案,督促指導相關省屬國有工礦企業加強與屬地政府的工作對接,協調推進省屬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省僑辦負責協調和指導華僑農場危房改造工作。省審計廳負責棚戶區改造項目的全過程跟蹤審計和年度審計。其他有關部門應按職責分工做好棚戶區改造工作。

(三)加強監督檢查。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棚戶區改造項目的監督檢查和審計監督,全面落實各項任務和政策措施,禁止有關單位借棚戶區改造政策建設福利性住房。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察廳等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督查督辦制度,定期對各地棚戶區改造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資金用地不落實、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設進度緩慢、質量安全問題突出的地區和相關單位負責人,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約談,限期整改並嚴肅問責,確保全面完成任務。

廣東省人民政府

2月7日。